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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让诚信成为“金字招牌”,山东企业信用红利来了

来源:大众新闻

2024-12-25 17:16:32


  今天(12月25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深化信用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朝波介绍,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着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强化信用助企服务。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举办信用宣传活动1430余场次,对250.7万户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合规提醒,对2.9万户经营主体实施容错纠错等柔性监管措施,向金融机构推送合规经营、信用风险低的企业30余万户,优先给予贷款支持。截至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共归集涉企信用信息3.7亿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累计访问量达到166.03亿人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归集企业登记注册、年度经营情况和政府部门履职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将各类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对外公示,形成企业“全景画像”。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是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降低企业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满足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更好服务经济回升向好,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下面就《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进行简要介绍。

  第一,关于修订背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为抓好会议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近5年来山东公示系统运行实践,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着眼于经营主体在信用政策方面的迫切需求,增加信用修复、信用激励有关措施,为经营主体发展赋能增效。

  第二,关于主要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35条。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相关概念和工作机制。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从涉企信息归集与公示、公示期限与信用修复、信息共享与应用、信息管理与异议处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第六章和第七章,分别规定了责任追究和附则相关条款。

  第三,关于亮点变化。新《管理办法》主要作了以下三点改进:

  一是减少基层重复录入。目前山东省级层面有多个不同领域的信息系统,系统间未完全实现信息共享。新《管理办法》实施后,将更好地推动信息互联共享,在省信用平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等任一系统录入相关涉企信息后,都将归集到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既满足政府部门履行公示义务的要求,又减少重复录入,减轻了基层负担。

  二是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工作中,不少企业反映,原《管理办法》只明确信用修复原则,缺少具体修复标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过长;缺少对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修复的规定等问题,影响企业重塑信用。新《管理办法》缩短了行政处罚公示期限,提出了信用修复操作性措施,如增加了抽查检查结果信用修复规定、与省信用平台协同修复规定等,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更加完善,将有效激发失信主体的守信意愿。

  三是突出守信企业正向激励。针对在信用监管工作中对守信主体正向激励不够的问题,新《管理办法》首次增加了对企业“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和“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相关内容的公示,比如将省长质量奖等荣誉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对外公示,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增加砝码;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及获得荣誉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支持各级政府部门为守信企业提供精准帮扶,助力企业获得信用红利。

  (大众新闻记者 姜倩 摄影 李亚平 崔晗 策划 陈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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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