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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人大常委会法官履职评议工作纪实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8-20 16:35:00


  根据《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对区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从2月份到6月份,包括王国明在内的、随机抽取而产生的5名法官,在政治素质情况、业务素质情况、接受监督情况、勤政廉政建设情况等4个方面,接受了临淄区人大常委会的评议。这也是临淄区人大常委会自2017年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以来,再次对任命的法官展履职评议。 

  精准选取评议对象 夯实履职评议基础 

  近年来,临淄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改进法官、检察官任免方式,通过完善会议审查、任前见面、供职发言、当场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制度,加强了对被任命人员的了解,然而,任后监督却一直处于“真空”状态。为加强对“两官”的任后监督,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从2017年起轮流对任命的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 

  “法官检察官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从目前的管理体制来看,法院检察院相关审判人员均由人大常委会任命通过,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司法人员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督缺失,仅有法院检察院内部的绩效管理,缺乏外部有力监督,这种管人与管事脱节的体制显然是不完善的。”临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海青说,“人大作为法定的监督机关,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职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也是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从2017年起轮流对任命的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的初衷。” 

  结合“两官”员额制改革工作情况,将评议对象的选取范围限定在法院已纳入员额管理、区法院未评议过的任审判员职务满三年、年龄53周岁以下(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员额法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确保评议对象精准锁定于“两官”的中坚力量。本次评议共选取5名法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其中:商事、民事、立案、刑事、执行法官各1人。同时在明确评议对象范围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当场确定最终评议名单。为拉开评议梯次,营造争先进位的氛围,实现“优中选优”的评议效果,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履职评议实施方案,明确评议处理办法。 

  认真走访详实调研 确保履职评议效果 

  为确保评议工作“不带水分”,实事求是。在评议对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履职评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调研细化方案,内容涵盖政治业务学习情况、近两年依法履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情况和勤政廉政建设情况,并对其统筹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做全方位考评。为保证准确掌握被评议对象的实际情况,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成立调研组和案卷查阅组,负责走访调研和被评议法官的案卷查阅工作。从3月份开始,调研组成员对被评议对象进行调查了解,分5个谈话走访小组与被评议法官所在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同事共计35人次进行了个别谈话,并走访案件当事人39人次,分别向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临淄公安分局、区信访局等机关单位征求被评议对象的意见建议。案卷查阅组从五名被评议检察官近三年审结的案件中,随机抽查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共21件的案卷进行了评查,并从区检察院、临淄公安分局抽调6位专业人员,采取滚动轮查的方式进行,由评查员对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及评分标准》,从程序、实体、文书等方面逐案逐项打分,最后按照滚动轮查测算平均得分,形成案卷评查成绩。 

  台上,5位身着制服的法官轮流发言,汇报履职情况。台下,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调研组、案件查阅组成员,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区法院全体在编干警等100多位参评人员认真倾听,不时埋头做着记录,对照被评议对象在德勤能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现场打分测评……2019年4月22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履职评议在区法院6楼会议室召开。在听取被评议对象自查报告和履职评议小组的评议报告后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公布测评结果,有效实现“阳光评议”。在述职评议结束后,向区法院全体干警发放了制式问卷,采用无记名方式,深入了解被评议检察官各方面的情况,共收到书面意见、建议175条。 

  2019年6月20日,临淄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对被评议对象的履职评议报告,根据被评议对象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测评和推荐情况、近3年来所办案件抽查情况以及社会反响情况,决定其中2人确定为优秀等次,3人为称职等次。 

  认真督促落实整改 履职评议效应凸显 

  整改工作是检验评议成效、提升司法水平的关键环节。履职评议小组综合分析前期调查了解的信息,结合现任法官入额最终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客观阐述被评议人员的履职情况,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同时,进一步畅通沟通反馈渠道,将评议对象名单在报纸、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来自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临淄区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领导小组还综合审议和评议情况,向被评议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发出履职评议意见,并抄送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等相关部门,督促被评对象严格按照要求,对评议提出的问题、意见,逐条研究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限期报告落实情况。10月份区人大常委会还将专题听取区法院整改情况报告,适时开展“回头看”,使履职评议各项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建议进一步提高独立承办新型和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建议进一步加强卷宗规范化整理”。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年度5名法官的履职评议报告“出炉”,不回避矛盾,直面问题的报告,让被评议人员“压力山大”。“接受人大的履职评议, 更能激发我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我们的工作,让我们能静下心来反思自己,查找自身不足,更好地提高自己。”此次被评议对象、临淄区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二级法官王国明如此表示。 

  而对于每位被评议对象而言,这样的评议结果就是一份绩效“成绩单”和“体检表”,比较客观地反映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评议结果不仅客观公正,而且更具权威性!我们在以后的干部使用过程中将充分运用评议结果,达到调动两官工作积极性的目的。”区组织部门负责人表示。 

  “人大对司法权进行监督,是我国宪法和监督法所确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更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体现,而‘两官’履职评议搭建了人大对司法人员监督的平台,有利于拓展人大监督的渠道,实现监督权的具体化和针对性,实现人大监督与人民期盼的有效对接,并把对案件的监督和对行为的监督、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孙海青表示,下阶段,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总结和完善“两官”履职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徐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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