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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污染源整治 高新区开出全市首张“运输企业主管人员罚单”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12-23 09:00:00


  执法人员正在查处冒黑烟、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超载、遗洒抛散载运物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鲁中晨报-鲁中网12月21日讯(文/图 记者 伊巍 通讯员 王晓春 王盛利) 11月份以来,高新区交警大队牵头,高新区公安分局、环保、交通等多部门密切协作,围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治理管控,坚持天天有行动、天天有战果,强力推进移动污染源整治大会战工作。此外,还在全市开出首张针对运输企业直接主管人员不履职的大额罚单。

  “工作期间我们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33次,检查重型柴油车1600余台次,查处超载108起,查处百吨王19起,查处冒黑烟90余起,查处不按规定审验300多起,增设各类交通标志14块,并且我们率先在全市开出首张针对运输企业直接主管人员的大额罚单,我们在全市的移动污染源整治大会战中取得第2名的成绩,是我们交警各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高新区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科民警田树峰说。

  12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高新区民祥路和省道235交叉口时,高新区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日常检查。“你的车上太脏,现在不允许车辆带土上路。”高新区交警大队联勤机动中队民警孙永涛表示,近期工作的重点是严查严处冒黑烟、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超载、遗洒抛散载运物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切实强化路面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据悉,“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开展以来,高新区成立了由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袁晖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移动污染源整治大会战工作专班,负责移动污染源整治的总体推进、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制订了明确的时间任务部署表,每天开展路面检测和超限超载治理,每天通报联合执法情况,有效推动了活动开展。

  针对高新区3条国道、1条省道仅18.7公里的道路里程和部门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的特点,高新区明确以“实际行动见实际效果”为原则,成立了由公安交警牵头,公安巡特警(派出所)、交通运输、环保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以国道205华山路口、国道233傅山路口为重点,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通过“白天重点查尾气、夜间重点查超载、平峰重点查冒黑烟、散漏”的工作模式,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执勤方式,通过视频巡控锁定目标与实兵快速行动查处的战术应用,灵活开展大会战治理行动,严格打击“昼伏夜出”违法车辆。

  近期,高新区交警大队在对辖区15家运输企业进行了排查、取证基础上,开出了全市第一张“运输企业主管人员罚单”。在作出具体处罚行为的同时,为突出警示作用,高新区交警大队组织召开了重点运输企业约谈会,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3份,努力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高新区划定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和重型、中型柴油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限行区,并在醒目位置增设禁令标志。在严管的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货运车辆办理禁区通行证,高新区交警大队在国道205、金晶大道、省道231、鲁泰大道设置了“高新区禁区通行证办理指南”提示标志牌,公布办理货车禁区通行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方法,有效便捷群众办理业务。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将明确联合治超停车场设置。突出源头治理,将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工作的重点内容。将移动污染源的治理由原来的重点是路面,向路面严控与企业监管并重转移,强化运输企业的主体监管和对运输企业直接主管人员不履行职责的处罚,倒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针对11月份联合执法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提高联合执法人数和次数,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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