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2-24 18:17: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2月24日讯(记者 崔中英)今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手机办理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鲁中网记者了解到,即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线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本市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据了解,办理业务条件为所购住房为淄博市内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市民办理业务需关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并绑定公积金账户;依次选择我的账户—我的业务—业务办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购买二手房提取)—阅读并同意《业务办理承诺书》—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刷脸提交进行实名实人验证;查看演示视频,按照视频操作步骤,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录制一段身份验证视频并上传;查看业务办理进度情况。依次选择我的账户-我的业务-信息查询-提取审核进度,点击所办理的业务,即可查看审核进度明细情况。
1.进入淄博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账户”-“我的业务”。
2.选择登录方式“密码登录”或“人脸认证”。
3.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
4.进入人脸识别页面,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5.查看演示视频,按照视频操作步骤,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录制一段身份验证视频并上传。
6.认证成功后,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7.点击“业务办理”,选择业务类型。
8.阅读并同意承诺书。
9.进入提取信息录入页面,录入收款账户(务必填写本人一类银行卡号),提取金额等信息,点击“扫描收件”按钮进行收件上传,收件完成后,点击页面右上角关闭按钮返回,点击“提交”按钮,进行人脸识别提交业务。
10.查询业务办理进度。依次选择我的业务-信息查询-提取审核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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