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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4-02 19:35:00


  鲁中网·海报新闻4月2日讯(记者 孙丰鸣)近日,记者从周村区纪委监委获悉,清明、五一节日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区纪委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永安中队科员韩林祥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9月14日中秋节期间,韩林祥按照单位值班工作要求,带领劳务派遣人员,驾驶本单位行政执法用车在永安办事处辖区巡逻。期间,韩林祥驾驶执法用车前往南郊镇韩家窝村办理私事。2020年1月,区纪委给予韩林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王村镇政府司机尚子超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尚子超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的工作便利,使用王村镇政府公务加油卡为自己和朋友的私家车加油6次,共计金额1741.94元。2020年3月,王村镇党委给予尚子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1741.94元予以收缴。 

  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客运科科长李东晖、出租科科长于明梅在工作中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问题。2019年9月19日,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客运科科长李东晖、出租科科长于明梅在办理出租车行业审验业务时,与司机王某某、张某某发生争执,期间,李东晖、于明梅两人情绪失控、言辞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月,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给予李东晖、于明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案件,有的工作期间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事;有的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有的对群众傲慢冷漠、态度恶劣,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这些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是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自警自律,举一反三,紧紧围绕区委“干部作风建设攻坚行动”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争做担当作为的先锋,克难奋进的能手,为民服务的模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十二场攻坚战役,奋力开创周村老工业区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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