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5-12 10:42:00
鲁中网·海报新闻5月12日讯(记者 张艳 赵烜艺 通讯员 滕修龙)5月11日,桓台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未成年人驾驶车辆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本人进行处罚并对其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
当天,桓台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通过集成平台布控时,发现车牌为鲁Q82***白色依维柯客车驾驶证信息异常预警提示,民警对该车辆的行车轨迹进行分析研判,提前布控。上午10时左右,该车顺S29连接线由西往东行驶,当驶至S29与宫荆路路口东20米处时被在此等候民警查获。但看到驾驶员后,民警却大吃一惊:驾驶员一脸稚嫩,明显是个未成年的孩子。
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该驾驶员支支吾吾,谎称没带。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发现,该车驾驶员高某,年仅15周岁。经询问得知,高某是一名初三的学生,觉得自己车技挺好,便背着家长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不仅如此该车辆还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
随后,民警依法通知高某的父亲,要求其监护人将孩子带回严加管教并将其机动车依法扣留。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高某及其家长深感愧疚,表示以后会对孩子多加看管,并承诺不会再发生类似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1000,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使用其它车辆号牌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由于高某未满18岁,拘留将免予处罚。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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