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6-11 09:00:00
鲁中网·海报新闻6月10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张营)近日,张店区发布了《关于保障支持地摊经济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鲁中网记者了解到,张店区目前设立了43处支持地摊经济的具体点位,其中有6处地点可全天经营。
据了解,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好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地带正常状态的前提下,张店区目前允许临时占道摊点摊区经营、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对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豁免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设置规范方面,《通知》中明确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主干道两侧及路口严禁占道经营;临时占道经营须服从城管执法部门统一安排,经营期间如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管理、交通管理、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原因需调整、取消的,占道经营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各类商业综合体可在征得业主同意并报城管执法部门审核后,可在所属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摊位,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临时占道摊位不得设置固定式地上附属设施、不得损坏人行道及附属设施;临时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须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
《通知》中指出,临时占道经营需在规定地点、时间经营,摊位线内经营,不得随意更换地点,不得妨碍交通秩序,线外严禁摆放;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共同维护好公共环境卫生和设施,做好经营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和引导消费者妥善处置垃圾,做好“垃圾不落地 地摊葆活力”;经营者须自备垃圾容器收集摊位及周边垃圾,经营期间地面垃圾随脏随扫,保证摊走地净,垃圾自行收集到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站;经营者需按要求铺设地毡、隔油纸等,摊位污渍自行清洗干净,禁止将垃圾倒入绿地、花坛、树池、地面、下水道或排水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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