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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封控区和管控区的通知

来源: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04-02 16:12:51


  各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市指挥部各工作组:

  根据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淄博市疫情防控形势,周村区丝绸路街道汇源居民生活区4-1号楼、4号楼和7号楼3单元达到解除封控标准,汇源居民生活区达到解除管控标准。至此,淄博市封控区已全部解除,经开区傅家镇小屯村、经开区傅家镇嘉怡城6号楼、经开区南定镇山泉路119号住宅小区继续按管控区管理。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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