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4-03-02 14:43:23
鲁中网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白继农 马楠
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3月1日,淄博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整治行动中,支队结合春运返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细化措施,落实警力,将管理触角延伸,各区县交警大队结合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严防肇事肇祸,加强国省道和城郊结合部的巡逻管控,整治“三超一疲劳”、农村“双违”、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致祸严重违法,同时整治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支队领导深入高新区等区县执法一线,督导酒醉驾整治行动情况。此次行动,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0起,其中酒后72起,超载8起,涉牌涉证41起。非现场执法9177起。
3月1日7时29分,高青交警在黄河路与西外环路口设置检查点,民警对一辆鲁C7****号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民警闻到车上有浓浓的酒气,遂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值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李某某称,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早上赶回老家,觉得当时喝的不多,隔了一夜酒劲应该下去了,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途中被交警查获。李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3月1日14时15分,沂源交警在南崔路北段检查,三轮车摩托车驾驶人沿南崔路由南向北缓慢驶来,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值为35mg/100ml。还没来得及对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作进一步处理,另一名两轮摩托车驾驶人也因酒驾被查获,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两人被查获时间前后相差3分钟,两名司机将依法被处罚。
3月1日15时,周村交警在同济街大姜路段巡逻过程中,对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浑身酒气。经民警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值是114 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在民警对陈某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这竟然是陈某第三次被查酒驾。第一次是在2012年、第二次是在2016年,都是被周村交警查处。如果陈某血液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他将面临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以及6个月以下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3月1日22时15分,驾驶人荆某驾驶车号为鲁C27***号小型汽车行驶至高淄路与马桥南外环路交叉路口东北侧时,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桓台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在询问中,驾驶人荆某显然一副“老熟人”的样子。经查询,驾驶人荆某这已是第四次醉酒驾驶被查处,曾分别在2009年、2017年、2022年因醉酒驾驶被处罚过,屡教不改,当晚喝酒后,抱有侥幸心理开车,途中再次被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请机动车驾驶人拒酒驾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