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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市民住上“更好的房子” 淄博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启动

来源:博览新闻

2024-07-29 08:29:17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董娜 通讯员郝雨诺

  7月26日,记者获悉,我市近日下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淄博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启动。试点对象按新建、在建、建成进行申报,《通知》同步分类明确了申报三类住宅项目的定义概念、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必须满足的基础条件和可供选择的优化提升条件,同时明确了不得申报的情况。

  此次淄博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面向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新建、在建、建成住宅项目。分为三类,新建住宅项目为项目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属于培育项目;在建住宅项目为项目原则上处于地基建设或主体施工阶段,属于培育项目,通过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等方式,可提升住宅品质; 建成住宅项目为项目已交付且经过一个采暖季,入住率达到60%。

  《通知》同步明确了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条件分为基础条件和提升条件。基础条件如项目规模不少于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住宅层高应不小于3.00米,小区绿地率≥35%。按照现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评价标准或3A级住宅性能认定标准进行设计、建设。交付标准可选择精装修、全装修、毛坯+定制化装修方式,选择毛坯+定制化装修方式交付的,精装交付占比不低于30%。住宅设计综合考虑室内环境、数字家庭、适老化等因素,能体现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配备非接触式门禁系统、新风系统等提升居住体验的设施设备。实现室内设备智能控制,打造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平台+产品+场景”的服务模式。

  提升条件则分为新建、在建、建成项目进行明确。如住宅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2,小区绿地率≥40%,包括采用屋顶、外墙、结构外平台等立体绿化方式。交付标准可选择精装修、全装修、毛坯+定制化装修方式,选择毛坯+定制化装修方式交付的,精装交付占比不低于50%。小区内设置社区食堂、日间照料中心、幼儿托育机构、四点半学堂两项及以上。拟使用5种及以上绿色建材认证的材料和部品,且应用比例不应低于50%。户内用水需进行前置粗过滤,项目所在地未做特殊要求,需设置直饮水系统。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服务体系健全,创新“物联网+维保”服务模式。

  此外,《通知》明确了5种不得申报的情况。不符合国家现行开发建设政策的;规划、设计、施工不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建设和使用中出现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使用明文规定淘汰的材料和技术的或使用假冒伪劣材料、部品的;申报单位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有重大不良记录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投诉,并经核实负有主要责任的。

  近年来,为了持续发挥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的示范作用,我市顺应群众新需求,转变观念、提前布局、全链发力,打造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加快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