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淄博1月12日讯 今天,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二十五次主席会议、十一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市政协主席郭利民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可杰到会通报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市政协副主席马爱国、董学武、达建文、吴宗杰、李敏、王修德、王济众,秘书长李先坤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及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并推举李敏同志为报告人;审议并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常务委员轮值名单,各组召集人名单;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及其他事项。
常委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16日在张店举行,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及其他相关报告,讨论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举行大会选举,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等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
淄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2016年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秘书长:蒲绪章
副秘书长:李先坤 张洪兴 王怀宾 刘绵昌
国先彧 任汝刚 耿衍飞 董 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
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增补委员名单
(2016年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庆生 孙激波 李 涌 张 华 张召才 宗志坚
赵 霞(女) 赵晨光 徐培栋 高连义 蔡华刚
关于同意孙永绥等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6年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同意孙永绥、林永春、黄宗光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因年龄原因,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并提交全会备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
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辞去委员名单
(2016年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晓军 王春林 王桂强 刘春杰 杨 徽 张 明
张文泉 张顺华 张翠芬(女) 赵水清 徐 磊
翟慎政 潘荣文
关于免去韩志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撤销其淄博市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6年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鉴于韩志强涉嫌犯罪,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免去韩志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并提交全会备案;撤销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关于免去李贡平同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6年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鉴于李贡平同志存在违纪行为,根据中共淄博市纪委建议,经市委批准,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免去李贡平同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并提交全会备案。
关于撤销尚慎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6年1月12日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鉴于尚慎明犯罪判刑,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撤销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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