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淄博1月13日讯(记者 孙晨 荆睿 通讯员 巨荣俊)昨天,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会上,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划定生态红线、设立生态功能保护区”议案(第11号)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目前已形成《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初稿)》,初步划定1527.85平方公里生态红线区。
2015年8月,根据省环保厅等9部门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淄博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会议,启动了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并编制完成了《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初稿)》《淄博市生态红线图集》和《淄博市生态红线区块勘界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淄博市初步确定省级生态红线区(含国家级生态红线区)总面积1326.41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22.24%;市级生态红线区(含省级、国家级)总面积1527.85平方公里。
红线区域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约占全市面积的20%,占红线面积78%。红线区域分为禁止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和其他重要区域三大类,其中,禁止开发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地6个类型,占全市红线面积的44.9%;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4个类型,占全市红线面积的20.2%;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和其他重要区域包括水土流失敏感区、生态公益林、林场、地质地貌保护区,占全市红线面积的53.1%。
生态红线划定首先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之间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再次确定城市未来重点发展区域和各类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确保生态红线划定与农用地、建设用地边界不发生冲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汇集融合文化、旅游、市政、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专项规划的数据信息,逐步建立生态红线区域现状基础数据信息库,努力实现“多规融合”,为生态红线控制区域今后的管理和保护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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