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当选的法院院长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向宪法宣誓。贾亮 摄
鲁中网-大众网淄博1月20日讯(记者 曹亮 孙晨 丁稳 孙剑 边增雨)20日下午,记者从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王玮当选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并向宪法宣誓。
■王玮简历:
王玮,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山东蒙阴人。1992年5月入党,1977年8月参加工作。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函授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1977.08—1979.07 蒙阴县下乡知青;
1979.07—1981.09 蒙阴县广播事业局技工;
1981.09—1987.03 日照县高旺医院放射员 ;
1987.03—1988.12 日照县城关医院放射员
1988.12-1990.04 日照市城郊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0.04-1991.05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员、书记员;
1991.05-1993.05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3.05-1995.02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1995.02-1999.01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1999.01-2000.06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00.06-2001.04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2001.04-2007.08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7.08-2010.01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正处级审判员;
2010.01-2015.07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5.08-2016.01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2016.01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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