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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环保局统筹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督导帮扶工作

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0-02-18 18:33:00


  一是督导复工复产企业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照《高新区机关干部服务重点用工企业复工工作方案》要求,指导环保局挂包的13家重点用工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疫防控方案,深入一线对企业防疫防控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验收,督导企业落实防疫防控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工作要求,指导督导环保管理职责内的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同时了解掌握、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督导复工复产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工作。高新区环保局按照省厅、市局关于复工复产企业环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借力高新区机关干部服务重点用工企业制度,指导督导辖区内195家重点用工复工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复产前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确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运行,切实保障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督导复工复产企业抓好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高新区环保局严格落实市、区安委会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督导辖区内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环境应急设施的巡查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巡查排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企业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工作能力。通过发放明白纸、借助各类环保工作企业微信群以及深入企业一线帮扶指导等各类渠道,广泛宣传党委、政府以及各级安委会、上级环保部门等有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等系列文件精神要求以及疫情防控指导手册等,提高企业疫情防控以及环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企业内部管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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