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

鲁中网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四举措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环保保护工作

来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0-02-18 18:50:0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治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为确保节后复工复产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四项举措引导全区企业安全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一、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环境保护工作

  各企业要时刻牢记各项环保工作要求,复工时务必首先恢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主体工程运行。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复工复产企业的环境监管,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因企业复工复产监管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问题。

  二、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对企业厂区的雨污管道进行全面巡查,对管网堵塞、破损现象,要及时进行修复处理;重点检查废气收集管道是否存在松动、脱开等情况;排查事故应急池等应急设施或物资是否准备就绪,确保各项应急设施能正常投入运行。同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治期间口罩、手套等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工作。

  三、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各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对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估调试,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设施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局将适时组织监督性监测,对发现的超标排放行为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四、加大复工复产期间督导检查力度

  要坚持环境保护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环保标准决不降低,各镇(街道)要注意做好对辖区企业环保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管,我局将组织人员重点对各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环境保护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和突击检查,对复工复产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等不适宜复工情形的,一律不予批准复工复产。

本栏目所有稿件版权归鲁中网、鲁中晨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最低50元,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