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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为民·最美淄博”——2022“淄博最美检察官”先进事迹展播 | 王翠玉

来源:鲁中网

2023-02-26 08:20:42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我市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典型事迹,展现“美德淄博”的良好风貌。由市委宣传部联合鲁中网主办的“齐心为民·最美淄博”——2022“淄博最美检察官”揭晓,韩峰等10名同志入选。他们立足各自的岗位,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示着不平凡的自我,用最美故事演绎和展现新时代淄博良好形象,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凝聚城市前行的磅礴力量。向他们致敬!

扫黑除恶扬正气 未检情怀护少年

  王翠玉,女,1977年10月出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10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侦查监督处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现任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王翠玉同志自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始终牢记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勤勉敬业,忘我奉献,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淄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二等奖”、入选山东省侦查监督人才库、全市侦查监督业务标兵,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攻坚克难,做公平正义的“代言人”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王翠玉一直秉持的办案信念。12年来,该同志累计办理审查逮捕、起诉各类刑事案件350余件,协助办案800余件,均定性准确,处置得当。办理了涉案金额上亿元的潘某某等8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李某某等10人污染环境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办理了省、市高度关注的朱某某等强奸再审案,该案从原审、到原再审,到再次启动再审,历时21年,案情十分复杂、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王翠玉一遍遍翻阅卷宗,从各种证据中发现蛛丝马迹,还原事实真相。为迅速查清事实,虽临近春节,毅然赶赴省内外复核取证,查阅大量法律书籍和案例。开庭时,凭借对事实、证据的烂熟于心,王翠玉逐一驳回了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最终,法院支持了全部出庭意见,朱某某被数罪并罚改判为20年有期徒刑。“检察官要秉持客观公正义务,不能让无罪之人受追究,也不能让有罪之人逃脱法律制裁,确保罚当其罪”,王翠玉如是说。该案的纠正,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维护了法律权威,守护了公平正义。

  办案之余,王翠玉注重工作创新和经验总结,总结的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等两份经验材料被最高检刊发,5篇论文在中国法学会、省检察院组织的征文中获奖;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两法衔接”机制获全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畅通移送涉嫌犯罪线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打击欠薪行为,维护民生,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勇于担当,做扫黑除恶工作的“急先锋”

  2018年1月,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同志扛牢政治责任,在院扫黑办一干就是三年。专项斗争是一场硬仗,头绪多、标准高、要求严,作为专班成员,王翠玉深感责任重大。她迅速吃透政策文件精神,提出以机制建设为引领的工作思路,先后制定了20多项工作机制。实践证明,运行效果显著,有力推进了专项斗争开展。制定的线索移送、提前介入、诉审衔接等3项机制在全省推广,12份经验做法被上级刊发,4份调研分析被市主要领导批示,指导的一起案例获评全省服务大局典型案例,院扫黑办两次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依法高质量办案是专项斗争取得胜利的关键!王翠玉参与审查把关了全市36起涉黑恶案件,主办2件16人,均诉判一致。把关的冯某某等20人涉恶案,犯罪分子利用“套路贷”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30余起,王翠玉认为该案可能涉黑,提出补充组织架构、非法利益分配等相关证据,后该案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诉,并获法院判决支持。把关的边某某等6名未成年人涉恶案,发现该团伙组织松散,犯罪多为临时起意,不能认定涉恶,以普通刑事案件起诉。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对涉黑恶犯罪严格依法办理的要求,做到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20年,王翠玉还参加了省扫黑办特派督导组对德州、烟台、滨州等地的特派督导,以专业、敬业的工作精神,促进完成收官之年“六清”任务。

  惩防结合,做未成年人的“守护者”

  2019年11月,王翠玉进入未检部门,成了和孩子们打交道的检察官。两年多来,她办理了多起广受关注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指导的一起案件被最高检评选为典型案例。2020年春节前,王翠玉加入了常某某等涉恶案专案组,该犯罪集团拉拢未成年人加入,实施了数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同时还实施了暴力拆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二十余笔,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当时正值新冠疫情爆发,王翠玉顾不得休假,大年初二就投入战斗。万民禁足的时刻,他们全副武装入所提审,“五加二”、“白加黑”地审查了全部卷宗,发现有多笔强奸案证据薄弱,根据原有证据标准,案件难以认定。朴素的正义感让王翠玉彻夜难眠,她深入研究类案,逐步构建出以被害人陈述为核心的证据体系,引导补充证据40余项,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撰写了26万余字的审查报告,追诉犯罪4笔,在45天的审查起诉期间内顺利提起公诉。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出庭意见,对首要分子常某某判处死缓,限制减刑。该案的办理,统一了类案证据标准,斩断了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维护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检察日报》等媒体对该案广泛报道,依托该案向有关部门制发的加大对旅馆业监管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侵害未成年人是个沉重的话题,对这类犯罪“零容忍”的同时,王翠玉意识到,对待孩子问题不能“就案办案”,要多措并举,让这类案件不要再犯!她撰写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调研报告被市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市级层面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和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推动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深入人心。善于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漏洞,以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酒吧、网吧、校园安全等专项治理,有效净化社会环境,为孩子们织密保护网。创新“三坚持、三促进”工作法,一体推进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集中办理,实现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针对未成年人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教育不够,坚持普法教育,传递法治力量,护航孩子们成长。

  时光荏苒,初心如磐!王翠玉将继续用担当践行理想,以温情守护少年,在为民司法的路上勇毅前行、奋斗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