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5-07-11 08:29:00
鲁中网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张硕
“他在俺家的宅基地上垒墙就是欺负人,我今天来就是要法院帮我主持公道!”在桓台县法院唐山法庭诉讼服务大厅,村民王大爷气呼呼地对法官说道。
经承办法官仔细了解,王大爷与宋大爷是多年的老邻居,双方房屋南北相邻,房屋间有一块15平方米的狭长空地,历史上界限不清,双方均主张有使用权。2024年,宋大爷在案涉空地上加盖了围墙,并种植农作物若干。王大爷得知后坚决反对,要求宋大爷拆除围墙并移除农作物。双方协商未果。于是,王大爷一怒之下,强行拆除了宋大爷的部分围墙和农作物,宋大爷和家人上前阻拦,双方从口角之争升级为肢体冲突。王大爷认为自己多年祖传下来的宅基地就要被宋大爷无端占有,心里越想越气,于是来到法庭起诉宋大爷,要求退还侵占的土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仔细阅卷和调查询问,意识到该案的矛盾根源在于长期模糊的土地权属和双方的陈年积怨。若直接判决,虽能厘清部分法律责任,但极有可能加深双方矛盾,埋下更大隐患,衍生后续执行等难题。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先行调解,与镇综治中心、案涉土地所在村居村主任进行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基本情况,协同制定矛盾纠纷预警联动方案。随后,承办法官带领书记员、调解员以及村委的相关人员前往争议地块进行实地勘验。
“你的房子不包括后院,这院子是我一直在使用,我的南墙上还留有通往院子的门,这块地就是我的!”“你不论理,这就是我的院子,强行霸占,这地明明是我的!”勘验现场,双方依旧火药味十足。为避免矛盾冲突升级,承办法官现场将案涉土地与原始宅基地档案图纸进行仔细丈量比对,并走访村内多位年长的知情村民。经过周密调查,确认该争议地块系历史遗留问题,原始档案中未明确划归任何一家,属于长期以来被双方及村民默认的“公共间隙”,但双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占用事实。
此案破局的关键在于“确权”与“睦邻”。在承办法官、调解员及村干部的耐心安抚解释下,双方情绪逐渐稳定。承办法官遂及时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分别从法律规定、乡风民俗、邻里情谊等多个角度耐心疏导,并基于争议土地的现状提出解决方案,即将案涉争议土地预留1.2米作为共同通道,保障通行和排水,剩余面积平均分给王、宋两家,双方均放弃对公共通道的排他性使用权主张。同时,双方需书面承诺,在分得的土地上不得建造固定建筑物(如围墙、永久性棚屋),仅可用于种植花草或临时放置可移动物品,确保公共通道畅通和相邻安全。方案一经提出,王大爷和宋大爷均表示认可。宋大爷自愿移除争议区域的农作物及部分围墙,王大爷补偿宋大爷部分种植成本,在法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在调解书上郑重签字捺印。令人欣慰的是,在签完字的那一刻,王大爷主动向宋大爷伸出了手,宋大爷愣了一下,随即紧紧握住。双方紧绷了数月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带着些许尴尬却真诚的笑容。围观村民纷纷感慨:“还是法院有办法,这结果比谁打赢了都好!”
一堵墙推倒了邻里信任,一纸协议却重建了和谐情谊。桓台县人民法院唐山法庭对该案的成功化解,是促推辖区和谐善治的一个缩影,也是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法官说法: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古时能有“六尺巷”,今日应有邻里亲。毗邻而居是一种缘分,邻里之间应当彼此尊重,互利互让,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应考虑他人,遇事及时沟通,多换位思考,营造睦邻友好的生活环境。相邻各方发生纠纷时要保持忍让和克制,不要做出过激行为,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
责编:王雨萌
审核:王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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