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6-20 08:45:00
鲁中晨报-鲁中网6月19日讯(记者 刘文思 实习生 陶靖) 今天,《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淄博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公布,新增“禁燃区”面积225.33平方公里,自7月15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全市“禁燃区”面积418.03平方公里,其中新增“禁燃区”面积225.3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方面,2020年用地规划建成区面积180平方公里,“禁燃区”面积180平方公里,覆盖率100%。范围包括:原山大道-化北路-柳泉路-鲁山大道-联通路-东四路-张东铁路线-胶济线-宝沣路-淄河大道-张博线-华福大道-孝妇河-胶济线-原山大道所围成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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