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7-02 16:59:00
鲁中网·海报新闻淄博7月2日讯(记者 张琦)近日,淄博高新区管委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因产生扬尘污染等问题,被罚款1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9年6月19日,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钢厂)石灰贮存车间、上料除尘卸料车间,未采取密闭措施;石灰粉末暂存车间、压球仓库大门未关闭(现场未进行作业),现场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产生扬尘污染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对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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