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0-02 18:54: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0月2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周芙蓉)有句俗话叫再一再二不再三,意思是说同一个错误不能老犯,可是前几天周村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到了一名酒司机,这名司机可不是第一次酒驾被查了。
9月21日14时30分许,周村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新建路永安路路口执勤时,一辆黑色轿车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是169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在民警对其做进一步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亓某这竟然第二次因为醉驾被查,而之前还有两次酒驾被查的记录。
2008年11月20日,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济南被查。
2017年12月14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周村机场路周长路路口被周村交警大队南闫中队民警査纠,处于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2018年6月15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周村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新建路正阳路路口査纠,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次亓某是因为上次酒驾被查驾驶证暂扣,要去进行科目一考试。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亓某做出罚款14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而亓某的这次处罚可就更严重了,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亓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而其涉及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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