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0-02 19:13: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0月2日讯(记者 李庆宇)近日,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张店区大队、博山区大队、沂源县大队发布了关于开展10月份消防监督抽查的公告。记者从中获悉,此次消防监督抽查的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0日,其中,张店区将抽查90家单位、博山区将抽查60家单位、沂源县将抽查40家单位。
博山区将抽查的60家单位
张店区将抽查的90家单位
沂源县将抽查的40家单位
据了解,此次抽查的重点内容为:
(一)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包括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十二)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齐配全相关人员、设施、器材、装备;
(十三)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据悉,此次各消防救援大队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和查处的各类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抽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将报大队集体研究后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时刻保持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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