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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2-27 11:09: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227日讯(记者 孙丰鸣)近日,记者从淄博市纪委监委获悉,淄博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良种繁殖场党总支副书记、场长张兆才违规接待、发放过节福利、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 

  20131月至201810月,张兆才通过从市良种繁殖场小金库中列支公款、用某酒店应缴纳电费抵顶相关费用等方式,违规安排接待;2014年、2015年春节,张兆才违规为职工发放过节福利;20136月至2016年,张兆才违规购买购物卡用于节日走访。此外,张兆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9月,市纪委市监委给予张兆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张店区总工会原党组书记、主席夏伟光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 

  20147月至201510月,张店区总工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先后多次在无接待公函的情况下进行公务接待,且存在违规提供烟酒、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411月,张店区总工会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在张店宾馆预付20000元,用于会议、公务接待等支出。对上述问题夏伟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夏伟光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当由其个人支付的1936元餐饮费用予以报销。201912月,张店区纪委给予夏伟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回相关违纪资金。 

  3.淄川区罗村卫生院副院长孙兵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12月,孙兵办理其父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罗村卫生院46名同事慰问金共计7800元。20193月,淄川区纪委对该问题进行初核期间,孙兵将慰问金全部退还。此外,孙兵未按照规定就办理其父丧葬相关事宜进行报备。20197月,淄川区纪委给予孙兵党内警告处分。 

  4.桓台县河湖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王立志、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科员刘峰公车私用问题。 

  20199月,省水利厅在日照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在明确规定不得公车伴读的情况下,王立志违规安排刘峰驾驶单位特种技术用车一同前往参加培训。培训期间,王立志先后两次安排刘峰违规驾驶公车外出游玩。201912月,桓台县纪委分别给予王立志、刘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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