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2-27 18:41: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2月27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许红 赵颖慧)12月25日,张店公安分局房镇派出所接到一名村民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在田地里发现了一只猫头鹰,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并将猫头鹰送到了淄博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警察同志,我在田地里发现一只猫头鹰,你们快来看看吧!”12月25日上午11时许,张店公安分局房镇派出所接到村民找到猫头鹰的报警电话后便立即赶往现场,并在现场的草堆上发现了一只褐色的猫头鹰。民警上前查看猫头鹰的情况时,猫头鹰试图用嘴啄人。为防止猫头鹰将人啄伤,民警又找来纸箱,将其放入纸箱里,随后,将猫头鹰送到了淄博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据了解,猫头鹰别名“鸮”,夜行性鸟类,是捕鼠的能手,大部以鼠类为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面形似猫,因此得名为猫头鹰。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生态平衡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若在路边发现野生动物请注意自身安全,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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