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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20年春运交通安全保卫暨“文明出行,平安春运”活动启动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1-10 14:36: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月10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魏杰 罗苓秋 崔洋)1月10日,淄博市春运交通安全保卫暨“文明出行,平安春运”活动启动仪式在淄博市长途汽车总站举行 

  省公安厅车管所调研员田乃莲,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市文明办主任于康梅,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洪波,省公安厅车管所业务指导室主任王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副支队长胡泳,及爱心一百公益车队和红狼救援队代表,部分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人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共3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宣读了全市第四届“文明交通好司机”评选结果,为“春运志愿者服务队”授旗,向各区县发放春运宣传材料,客运企业代表作表态发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在讲话中强调: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春运伊始即遇学生放假离校、务工人员返乡,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迅速行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合力,确保群众“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二是明确任务,齐抓共管。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查严处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快速应对恶劣天气或处置其他突发情况;要滚动排查、及时整改道路安全隐患;要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交警良好形象。客运企业要加强运输组织,科学调配运力,合理安排班次;做好驾驶人安全教育和车辆进出站安全例检工作,确保“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将“文明出行,平安春运”贯彻春运工作始终,各级宣传、交警部门及客运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阵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教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不开、不坐超员车和非客运车、无牌无证车,不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乘车,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共同维护春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 

  据悉,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腊月十六)开始至2月18日(正月二十五)结束,历时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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