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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安累计办理涉疫情类刑事案件19起 行政处罚163人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2-25 21:48:00


  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赵洪刚 

  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淄博市公安机关瞄准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靶向加压用力,精准指导执法办案部门依法依规快侦快破快处,切实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累计办理涉疫情类刑事案件1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人,行政案件127起,行政处罚163人。 

  法制工作在一线 提供精准法律指引 

  淄博市公安法制部门以战时思想、战时状态、战时机制、战时纪律投入到严打涉疫违法犯罪中,第一时间组织法制民警、法制员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公安部、省公安厅下发的指导意见,全面搜集各地典型案例判例,及时编发《指导案例选编》。 

  针对疫情,淄博市公安法制部门专门成立疫情防控法制工作群,采取挂网学习、点上培训、送教上门、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24小时在线解答警种部门、基层所队和办案民警在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中遇到的疑难执法问题和各类咨询260余件次,缩短案件审核期限,提高打击时效性,为一线执法办案部门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有效法律指引。 

  法制保障到前线 提供精细法律服务 

  就当前办理疫情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淄博市公安局与检法司三部门会签《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重点打击的十种违法犯罪行为。 

  淄博公安实行法制全程服务指导涉疫案件侦办制度,对因出行不便、防控意识淡薄,发牢骚、吐怨气、表达不满的行为一般不作处罚,给予批评教育;对无视政府防控措施,损毁财物、暴力闯卡、阻碍执行职务、恶意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案事件,坚持下沉一线、全程参与,及时派出精干力量同步上案、实地指导,在案件定性、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法律适用、依法处理等方面提供精细法律服务,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把控案件清源头 提供精确执法监督 

  此外,淄博市公安机关建立了涉疫情案件“日报告”制度,各警种部门、各分县局每日将涉及疫情违法犯罪案件办理的总体情况、案件种类、数量及处理情况、典型案例情况报市公安局法制部门掌控审核,统一把关、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围绕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严惩的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网络诈骗等高发违法犯罪行为,淄博市公安机关及时起草并审查发布《警方通告》36期,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凝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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