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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发放200万元消费券 “复苏”吃住行游购娱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4-07 16:29:00


  鲁中网·海报新闻4月7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闫盛霆 唐琼)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日前,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在全区范围内推出乐享生活·惠民消费季,通过采取发行消费券和直接奖补方式,首期发放200万元消费券,积极引导刺激区内各类消费市场萌发新活力,增生新动力,加快推动餐饮、购物、汽车销售、房地产、文化旅游等行业复苏 

  惠民惠企范围广 

  “淄川区‘乐享生活·惠民消费季’活动由区委区政府主办,商家和企业自愿报名参加,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到6月结束,共计3个月。活动内容覆盖餐饮消费、商超消费、车辆购置消费、服装城购物消费、建材购物消费、房地产消费、文旅消费等7大行业市场,涵盖了吃、住、行、游、购、娱6大领域,联动区内各商圈商家促销”淄川区商务局局长孙艺兵介绍。 

  为保障惠民惠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淄川区专门印发了“乐享生活·惠民消费季”实施办法,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倡导消费互动。 

  在参与惠民活动的餐饮单位、商场超市,消费者只要持有消费券参与消费,就能按照使用规则抵扣消费金额;在淄川服装城购物,消费者持购物发票和购物消费券就能领取10%的购物补贴;在淄川建材城、财富陶瓷城、陶瓷总部基地消费,持购物发票和购物消费券领就能领取5%的购物补贴;在区内房地产销售市场,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购房,凭相关证明在售楼价最高优惠基础上,还能分别再享受不少于4000元和2000元的优惠;在文化旅游企业消费,消费券能按照使用规则抵扣消费金额。 

  此外,针对区内注册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规定消费者购买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车辆,就能够一次性奖励500元的商超购物券;购买10万元以上的车辆,一次性奖励1000元的商超购物券。 

  消费实惠有保障 

  “从4月7日开始,参与活动的全区市民,可通过淄川融媒APP自行认领消费券。每位注册用户每次限领同种类消费券1张,此后每周五晚固定时间开放认领窗口,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有效期30天。”孙艺兵说。 

  为确保“乐享生活·惠民消费季”真正拉动消费需求、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企业商超,淄川区严格落实市场监管、商务、住房保障、文化旅游等部门责任,全力督促配合落实惠民消费举措。 

  严把商家报名入口关。要求参与惠民活动的餐饮单位、大中型商超、服装城商户、建材市场经营业户、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等主体,需要具备工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等基本条件,方可通过“淄川融媒APP”自愿报名登记备案,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名单。同时要求报名参与活动的商家企业必须签订承诺书,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切实做到从源头上保障惠民消费品的质量安全。 

  坚持拉动消费不忘疫情防控,明确各类“惠民消费券”使用细则。督促引导餐饮单位及市民积极推广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用餐模式;督促商超和各类商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做到诚信经营,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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