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6-16 18:24:00
鲁中网·海报新闻6月16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冯长冰 何金金)为了逃避监控违法处罚,驾驶员将自己车牌上的字母“G”进行涂改,变成“C”,如此一番“操作”却没能逃脱沂源交警大队民警的眼睛。因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驾驶员将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6月15日,沂源交警大队勤务实战中心民警在对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管时,一辆车牌号为鲁C***60的白色商砼车引起民警注意。民警发现,该车号牌“C”有涂改嫌疑,遂立即对鲁C***60的车辆信息进行查询,然而该车无车辆信息。通过细致的技术分析及数据研判,民警推断驾驶员牌照中的“C”极有可能是由“G”涂改而成。通过查询,该车的原始号牌确为鲁G***60。驾驶员因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将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在此,沂源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驾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发生事故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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