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0-12-07 08:49:31
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 10亩闲置矿区将被“激活”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2月5日讯(记者 高阳 通讯员 杨柳 赵增文) “195万元,咱们第一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成交了!”12月4日上午9点,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中心博山分中心业务科办公室内,4名工作人员聚在电脑前有些激动。随着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显示竞价成功,博山区敲响了淄博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第一槌。
当天上午,博山区八陡镇苏家沟村面积10.18亩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195万元的总价出让成交,这是淄博市第一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出让期限50年,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
突破农村要素之困
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土地、劳动力、资金三大要素支撑。“乡村让城市更向往”必须解决土地的难题。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等,进一步厘清农民、村集体和土地的关系,才能有效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今年以来,博山区作为山东省11个获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之一,重点围绕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方面深入探索。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在一定年期内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出租等形式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集体土地所有者支付土地有偿使用收益的行为,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以转让、出资、赠与或抵押等形式处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行为。
12月4日拍出的苏家沟村地块,原为闲置矿区,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依照《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后,苏家沟村村集体可获得拍卖总价的80%。
“按规定,这笔资金将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严格按规定分配使用。”八陡镇苏家沟村党委副书记岳良禧说,“具体怎么使用需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但最终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我们会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辅助账户,专门用于其入市收益的核算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向苏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公开,并接受镇人民政府监督。”
成功竞得该地块使用权的岳耀峰,是苏家沟村人。作为在外从事贸易工作的创业者,岳耀峰表示:“我想找块土地开发项目,正好看到了网上的交易公示,得知有一部分成交费会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时,我决定把这块土地拍下来。”
该宗土地成交后,博山区积极为竞得人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发证”,从而大幅缩短企业办证时间,方便群众融资,助推企业顺利达产。
土地改革实践的“博山探索”
早在2019年8月26日,当人们把更多的目光聚焦在“进口未批的境外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热点话题上时,事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的“革命性”变革悄然开始。当天,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破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2019年12月联合发布《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博山区列入第一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其中,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是此次改革实验的重要工作之一,博山区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改革的大幕就此拉开。
今年4月底至9月,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安排工作人员赴先期已经试点的浙江丽水、德清和江西抚州等地学习。在借鉴浙江省德清县成功开展此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博山区经过多次讨论调研,于9月3日在博山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对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9月22日,《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合法性审查,10月13日经博山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发布,为博山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政策支持。
11月4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博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标志着淄博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正式入市交易。
12月5日,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路维钊告诉记者,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博山区全面借鉴吸收试点地区工作经验,颁发淄博市首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出让首批“标准地”、首例农村集体土地正式入市交易……博山区通过全区域整治、全要素融合,集中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保障,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满足城镇化发展和工业产业转型需要,提供了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博山路径、博山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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