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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全国前列!淄博破产府院联动“1+N”“双层制”运作模式建立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09-13 15:03:32


  9月13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破产府院联动新闻发布会。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9月13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王琦)9月13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破产府院联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市法院扎实推进“常态化、终局性”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与政府部门开展持续对接,共形成10项破产府院联动制度文件,淄博破产府院联动“1+N”“双层制”运作模式正式建立,该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

  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破产府院联动工作。2018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破产审判的总体要求”中提出要完善“政府与法院协调”等4项破产审判工作机制。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在《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中提出“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常态化的司法与行政协调机制”。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在全省较早开展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建设。2020年6月,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奠定了政府和法院之间确立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基石,搭建起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总体制度架构和基本运作思路。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杨光磊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与法院在涉破产事项领域府院联动机制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将该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2021年2月26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议案的审议意见,并交由相关单位办理,进一步推动市法院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点对点”联合发文,构建“1+N”“双层制”涉破产事务配套协作机制,全面优化内部运行制度机制,力促府院协调机制的常态化和稳定性。

  今年以来,淄博市一号改革工程将破产程序中涉及管理人履职保障、涉金融协作、资产协调联动、不动产处置、职工权益保障、市场退出通道、打击逃废债、信息共享等8大领域重点问题纳入改革任务清单。市法院作为牵头单位,扎实推进“常态化、终局性”府院联动机制建设,“集千家之力,解一企之难”。对8大重点领域涉及的市人社、市税务、市大数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2家政府部门开展持续对接,最终形成了《关于保障企业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的意见(试行)》等8项破产府院联动制度,结合2020年已与市税务局、市档案局签订的两项制度文件,共形成10项制度文件,淄博破产府院联动“1+N”、“双层制”运作模式正式建立,该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1+N”中的“1”,代表淄博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N代表涉及具体领域的10项制度。“双层制”则是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总揽全局的协调职能以及一般具体事项依托人民法院与具体职能部门协调对接解决的工作模式。

  下一步,市法院将加快扩展府院联动实践成效,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将府院联动机制运行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核,确保府院联动制度机制建设成果落地落实、良性运行,为促进淄博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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