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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厢里放烟花爆竹 两辆车过检查站被查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2-02-10 08:53:44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2月9日讯(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高文真 张朝栋)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防涉烟花爆竹案事件发生,高青县公安局结合疫情防控检查点和冬奥会安保治安卡口设置等情况,设置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查缉点,加大巡逻力度,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的方式,逐一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近日,高青警方查处两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2月8日上午10点许,惠青黄河大桥公安检查站执勤人员在排查过往车辆时,在一辆汽车后备厢内查获烟花两箱。经民警询问得知,郑某在外地打工,春节前购买了两箱烟花,得知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便将两箱烟花放在了后备厢内。当天回木李老家时,被公安检查站执勤人员查获。因郑某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不予行政处罚。

  当天下午4点30分,滨莱高速高青检查站执勤人员发现一辆越野车后备厢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飞毛腿)一箱,共计89只。民警询问车主孙某得知,孙某一家四口是来高青泡温泉,车厢内的飞毛腿是近期将用于工厂开业烘托气氛的。随后,辖区派出所对孙某的一箱飞毛腿进行收缴,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由于孙某情节轻微,认错态度好,不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希望广大群众能够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积极劝阻和举报身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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