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

鲁中网

高青县县长高原接听12345问题办理情况公布 成立专班协调推动不动产权证办理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2-03-10 08:49:36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3月9日讯 (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今天,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问题办理情况》,就3月2日高青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原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问题给出了回复。

  高青县市民反映:红橡树小区实行人车分流,但是车辆随意停放,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

  高青县回复:经核实,红橡树小区按照规划,分为普通住宅和叠拼住宅两部分。小区南侧32#、33#、35#楼为叠拼住宅,车位在地上,其中,一、二楼为一户,车位在楼南侧小区院外,无须进入小区;三、四楼为一户,车位在楼北侧小区院内,通过小区东大门进入。普通住宅车位均在地下,除救护车、消防车或有特殊情况业主车辆(车上载有老人、小孩、病人或拉东西短暂停留)以外,其他机动车一律不准进入小区地上停车。来电人反映情况,可能是因个别业主未购买车位,为方便停车谎称有特殊情况驶入小区后,违规停放在小区内道路上,而物业又未能做到及时提醒劝离。针对该情况,已由县住建局约谈了小区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切实做好小区车辆管控工作;同时也倡议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小区车辆停放秩序。

  高青县市民反映:2019年修建济高高速占用其1亩半土地,占地补偿款一直未发放,要求协调尽快发放。

  高青县回复:济高高速项目属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高青县境内长42公里,高青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14日发布高征公告〔2020〕2号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公告中明确了征收范围、土地位置、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公告结束后相关部门对所占土地进行勘测定界,镇政府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公告中明确: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目前,该项目勘测定界(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勘测定界)已完成,并于2020年11月12日发布了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首次预审通过后,因项目增加了黑里寨镇出口连接线工程,需报自然资源部二次预审,目前土地预审已层报至自然资源部,由自然资源部批准后(因需自然资源部批复,具体时间无法确定)发布正式征地公告,兑付土地补偿款。正式征地公告中会有具体的占地补偿标准以及发放事宜,已建议来电人耐心等待。征地补偿款拨付程序是土地征收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拨付到镇办,再由镇办拨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四议两公开”方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发放标准。目前,济高高速征地工作还未到发放征地补偿款环节。如果来电人对有关政策有疑问,可随时到济高高速指挥部或镇政府咨询。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为学府壹号小区居民,2018年缴纳办证费用,但至今未办证,要求协调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

  高青县回复:经核实,诉求人为学府壹号小区2号楼业主,该楼已于2021年9月办理完毕初始登记,目前正在办理分户登记。分户登记工作需契税缴款书、房屋购销合同等相关材料,但是因为开发企业淄博盘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不给予配合盖章,税务部门无法计缴契税,不能办理契税缴款书,从而导致不动产权证一直未能办理。目前,县政府已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协调推动学府壹号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预计8月31日前能办理完毕。

  高青县市民反映:县体育场东南门和东北门都上锁,出入不便,要求协调开锁。

  高青县回复:高青县体育场东南门、东北门与体育家园小区之间仅有体育场路一路之隔,前期两门开放时,健身群众车辆乱停乱放、小商小贩占道经营,严重挤占体育场路,导致小区业主正常出行受阻;高青县体育场临近实验中学,学生上下学时间体育场路堵塞更加严重,由于道路堵塞,多次发生车辆剐蹭事故,已严重影响周边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和出行。前期市民多次反映该问题,经多部门实地调查并征求群众意见后,决定关闭体育场东南门、东北门,开放北大门、西门、南门;同时加派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锻炼群众的引导和疏导工作。

  高青县市民咨询:其与丈夫在高青化工产业园工作,孩子在济南商河就读四年级,咨询是否能够转学至高青,以及如何收取费用。

  高青县回复:经和学生家长沟通,目前学生在商河县就读小学四年级,学制为六三学制。淄博市为五四学制,因两地学制不同,家长表示暂不办理转学事宜。

  高青县市民反映:1951年花沟镇王家村驻村干部强行抢占烈士家属王某房屋,直到1984年才归还,其间公家占用此房作为粮所和花沟镇榆林管区,现要求对政府占用房屋33年进行补偿。

  高青县回复:经核实,来电人反映驻村干部占用房屋作粮所和管区办公室情况,因事发年代久远(1951年,距今已71年),且原房屋已不存在,目前仅有来电人口头描述,没有直接证据支持。已与来电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了部分情况并让其提供相关的物证人证;同时安排花沟镇政府加大走访调查力度,争取在5月7日前完成相关调查工作,如反映问题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给予补偿。

  高青县市民反映:中心路千乘新园小区地下车库车辆乱停乱放,要求加强管理。

  高青县回复:针对来电人反映的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1)给小区物业公司下达《告知书》,要求做好小区停车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加大禁止车辆乱停乱放的宣传力度。(2)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门禁的管控力度,对外来探亲车辆做好登记工作,并禁止车辆停放在私人车位上。(3)要求物业公司加大地下车库巡逻频次,对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清理“僵尸”车辆。目前,物业公司已在地下车库E区配备安保人员,现场维持停车秩序,对乱停乱放、堵塞通道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情况已得到极大改观。下一步,社区将不定期到小区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物业公司持续为业主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停车环境。

  高青县市民反映:高青县芦湖公园广场舞、直播持续至晚上10点,噪音扰民严重,要求协调降低噪音。

  高青县回复:高青县公安局民警、执法局执法人员于3月2日晚到芦湖公园,召集现场各广场舞队伍负责人、直播主播召开现场会议,要求调低音响设备声音,缩短活动时间,将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尽可能降到最低。根据近期每日巡逻情况反馈,噪音扰民问题已得到极大改观,后期将会对芦湖公园进行持续的夜间巡逻,发现噪音扰民问题及时劝阻并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高青县市民反映:千乘新园小区北门为一小门,与规划图中显示的大门不一致,且该处有一电线杆出行不便;该小区绿化带设置不合理;该小区没有充电桩,要求增设充电桩;小区供电未交纳至供电公司,为交纳至物业公司,交纳电费不便。要求协调物业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

  高青县回复:(1)小区北门与设计图不符问题。千乘新园小区为旧村拆迁改造小区,因开发企业与沿街商铺业主就拆迁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小区计划新建北门地块的沿街房尚未拆除。目前,开发商尚未取得规划北门地块的土地手续,未进行北门的规划设计,现存小门只是为方便业主出入设置的通道。(2)北门电线杆问题。北门电线杆是官庄老台区低压电线杆,2000年9月份由供电公司架设管理;千乘新园北门通道于2019年建设,电线杆建设在前,小区建设在后。2021年,县供电公司对线杆迁移进行论证,因牵涉沿街商铺供电等问题,方案未通过。待沿街房拆迁后,再予实施。(3)小区绿化问题。小区规划为人车分流小区,车位规划建设在地平以上,绿化在车位的顶部进行覆土种植。小区的车位以及绿化建设前经审图部门审核批准,建设后经住建部门综合验收通过,根据规划设计不能进行更改。(4)充电桩问题。该小区规划设计较早,当时没有对充电桩进行规划设计。为了便于群众为电动车充电,开发商在地下停车场已建成充电桩3处,同时计划今年底在地上建成4组车棚和充电桩设施,目前正在履行相关程序。(5)用电交费问题。目前,小区供电设施产权属开发商所有,由物业公司代收电费。小区供电改为供电公司直管模式,需要全体业主出资对小区供配电设施按照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并经政企多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供电公司再接收并统一运维管理。因需业主承担升级改造费用,经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征求部分居民意见后,均表示不同意出资。

  高青县市民咨询:其为黒里寨镇杨四官村村民,其家中天然气停气,向金捷燃气公共账号交费,但交费页面无法打开,咨询如何交费。

  高青县回复:经核实,淄博金捷天然气公司于2022年2月4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交费系统升级暂停网上交费功能。目前,居民可到县政务大厅和芦湖小区线下交费窗口进行交费。已将该情况告知来电人,其表示已通过线下进行交费,目前家中已通气。(政务服务大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13:00至16:30,星期日正常上班。芦湖小区一期北门,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至11:30、13:00至16:30)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为唐坊镇吴家村村民,现年88岁,去年其房屋失火烧了两间,现有的房屋裂纹严重,求助政府帮助修缮。

  高青县回复:经核实,2021年1月,来电人家中因电器老化失火,导致2间偏房受损。事发后,唐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梁孙管区党总支书记、吴家村党支部书记等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其家中查看受灾情况,经吴家村“两委”协商,计划由村“两委”筹资为其修缮房屋,但来电人以自己维修为由,拒绝接受村“两委”帮助。2021年1月19日,唐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拨付来电人临时救助金2000元,用于修缮受损房屋。下一步,唐坊镇将继续协调吴家村“两委”和老人四个子女帮助老人翻盖房屋。

  高青县市民反映:老华盛道路每天下午4点至5点有商贩占道经营,严重阻碍交通,要求查处。

  高青县回复:3月2日下午,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力量到该路段开展规范经营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小摊小贩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划位置进行规范有序经营,对侵占路面的摊贩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近段时间持续整治,基本实现了规范经营。其间和来电人沟通联系,通报了省市县对鼓励发展“地摊经济”的初衷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如何对反映路段的占道经营问题进行整治,其表示整治效果明显。目前,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抽调执法力量,对该路段施行专人盯岗,现场进行规范、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实施行政处罚,确保道路畅通。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为木李镇常坊村村民,其邻居养牛,刮北风时异味扰民,要求加强管理。

  高青县回复:经现场查看,来电人反映的为村东侧某养殖户存在养殖异味问题。春季因温度升高加之风向变化,院内青储料池时有异味散出,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养殖户对草料池进行了全方位篷盖,并使用去味剂对异味进行了消除。已要求该养殖户持续做好养殖异味整治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高青县市民反映:其2月4日从金捷燃气公共账号充值100元未到账,要求核实原因。

  高青县回复:经核实,来电人于2022年2月4日通过淄博金捷天然气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燃气网上充值(充值表号为4767016),充值前气表余额为175元,网上充值的100元费用,于2月5日0时到账,充值后气表余额为275元,不存在充值未到账情况。淄博金捷天然气公司已和来电人进行说明,来电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本栏目所有稿件版权归鲁中网、鲁中晨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