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2-07-15 22:23:30
鲁中网淄博7月15日讯(记者 徐梦迪 通讯员 李达)7月13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保安队伍建设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精神,进一步发挥保安队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应急治理能力。
近年来,全市保安队伍快速发展,广大保安员在提供安全防范服务、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同时,在安全宣传、预防火灾、救援救治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的一支重要力量。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保安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保安队伍量大面广、一专多能,保安员工作在基层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的工作优势。保安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既是加强基层救援力量、实现群防群治的有效途径,也是筑牢社会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的现实需要。当前淄博市正在全面推进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要充分发挥保安队伍的作用,采取保安员协助救援站工作的办法,将基层应急救援工作纳入保安服务行业范畴,扎实推进保安队伍开展基层应急处置工作。
明确职责,规范保安队伍的应急救援工作行为
各级公安、住建、应急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将应急救援工作内容纳入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保安队伍在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服务时,应当按照保安服务操作规程要求,协助应急救援站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将防火检查作为巡逻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积极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积极参与应急守护、救援救治等工作;配合应急救援站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常识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强化培训,提高保安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
各级公安、住建、应急部门应把应急救援工作纳入保安员教育管理培训工作之中。保安从业单位要加大保安员的应急技能培训力度,将应急技能培训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换岗培训的内容。
要安排具有应急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培训课时和内容要求,确保每一名保安员都能够明确所承担的应急工作职责,熟悉相应的业务技能,提高巡逻检查安全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安全宣传的能力。
加强监管,推动保安队伍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开展
各级公安、住建、应急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保安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管与指导,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保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公安部门要将保安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纳入行政监管的重要内容,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规范安全防范服务工作,督促保安培训单位提高应急救援业务培训质量。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将应急救援工作内容纳入物业服务区域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作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应急部门要指导保安队伍参与基层应急救援工作,共同加强对保安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和保安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安队伍应急救援服务模式,积极为保安员应急救援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和应急部门在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时,要将保安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纳入对社会单位检查的内容,督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