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2-12-30 19:49:00
鲁中网淄博12月30日讯(记者 张琦)2022年12月30日,周村区法院依法对两起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韩俊勇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同苏明国共同非法收受现金、房产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19万余元;违规挪用鑫能集团公款2948万余元,截至目前尚未归还鑫能集团;和苏明国共同侵吞公款共计283万余元,其中韩俊勇分得141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9095万余元无法追回,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被告人苏明国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法利益1742万余元;单独或伙同韩俊勇和孙新英(已另案处理),侵吞公款共计 1170万余元,苏明国个人分得 752万余元,并获得孳息340万余元;单独或伙同韩俊勇非法收受现金共计349万余元,个人分得297万余元。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实施、性质、情节、认罪态度等情况,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韩俊勇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追缴退赔的违法所得1346万余元,并继续追缴被告人韩俊勇其他违法所得2898万余元;被告人苏明国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追缴退赔的违法所得2080万余元,并继续追缴被告人苏明国其他违法所得1221万余元。
近年来,周村区法院始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大职务犯罪惩治力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