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5-01-26 14:27:00
鲁中网淄博1月26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白继农 马楠)春节将至,返乡出行迎来高峰,车流、人流增多,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维护交通秩序,1月25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强化路面管控,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行动中,各区县交警大队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检查力度,针对大货车、农村面包车、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严管酒驾醉驾、超限超载、面包车改装改型、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利用科技手段,采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勤务管理方式,对易拥堵路段进行快速疏导,确保春节假期前道路安全畅通。行动期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367起,其中酒醉驾5起,超员超载10起,违法停车49起,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216起,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护航平安回家路。
桓台交警在耿焦路与宫夏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异常,经核查,驾驶人是2008年出生,是一名无驾驶证的未成年人,心存侥幸租车驾车上路,没成想被民警一眼识破,民警对未成年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提醒家长要尽到监管责任,驾驶机动车要年满18周岁,取得驾驶证才能上路。临淄交警在淄江路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核载31吨,实载76.5吨,超载百分之百以上,民警依法对货车驾驶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扣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周村交警在原山大道与昌国路路口北侧路段,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停靠在路边,驾驶人满身酒气,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驾驶人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便把车停在快速路上,巡逻民警在询问劝架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遵守交通法规,驾车和乘车都要系好安全带,开车时保持安全车距和车速,切勿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载人、强超强会,切勿占道、争道抢行。
责编:王雨萌
审核: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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