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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为民·最美淄博”——2022“淄博最美法官”先进事迹展播 | 胡晓梅

来源:鲁中网

2023-02-21 08:34:15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我市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典型事迹,展现“美德淄博”的良好风貌。由市委宣传部联合鲁中网主办的“齐心为民·最美淄博”——2022“淄博最美法官”揭晓,韩峰等10名同志入选。他们立足各自的岗位,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示着不平凡的自我,用最美故事演绎和展现新时代淄博良好形象,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凝聚城市前行的磅礴力量。向他们致敬!

  胡晓梅,女,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法专业,现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负责人、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08年通过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是中院首批员额法官,一直从事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案件的审判工作,2020年5月进入中院速裁团队工作。因为业绩突出,被评为全省“三零”竞赛优秀法官,获得2009、2010、2016年度个人嘉奖,2013、2016、2017、2018年度考核优秀,2017年、2019年两次获得市法院个人三等功。

  一、砥砺品格,增强政治素养,做政治坚定的擎旗手

  胡晓梅同志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注重提升政治素养,做到学思用贯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参加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和政治理论学习,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遵守党规党纪和审判纪律,端正工作态度和司法作风,让履职尽责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在2016、2018年分别获得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二、务实担当,提升办案质效,做善于作为的奋斗者

  胡晓梅同志立足审判工作岗位,始终以积极主动、担当作为的态度对待工作,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在加班面前不喊累、在担当面前不逃避。自2009年7月任命法官后,每年审结案件数量均位居全院前列。2015年审结案件201件、2018年168件、2019年172件,均为全院第一。在2014年、2016年两次获得市法院“办案能手”称号。尤其是2020年5月到速裁团队工作后,面对大量的二审上诉案件,在工作勇于担责,不推诿不拖延,自觉加班加点,自我加压加量,并且作为团队负责人,注重发挥表率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感,超额完成办案任务。2020年审结案件544件,2021年562件,均为全院第一,获得2020年、2021年市法院全年办案标兵。截至2022年8月,从事审判工作13年已审结案件2791件。

  刚柔相济寻路径,法理情融泯恩仇。胡晓梅同志在审判工作中,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不因案件繁多而影响对案件质量的最高追求,尽可能使每件案件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达到最好的结合。耐心对待每件案件的当事人,心平气和,保持中立,尽可能让当事人理解法律知识,理解法律精神,做好判法析理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坚持有疑必答、便民利民、释法析理、服判息诉的原则,通过法律释明、全流程答疑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知、理解情况,降低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不合理预期,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有三篇文书获得全市法院文书评比一等奖,一篇获得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并在2013年被评为全省“三零”竞赛优秀法官、市法院“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优秀法官”。

  勇于探索勤归纳,注重方法巧调解。胡晓梅同志注重调解方式方法,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前、立案、审理、判后全过程。在吃透案件事实、找准调解要害的基础上深化调解工作,从源头上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2014年获得市法院“调解能手”称号。尤其到速裁团队工作以后,注重发挥二审审前调解机制的优势,形成“调解先行、助理辅助、法官指导”的团队办案规则,加大上诉案件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案件的服判息诉率。2021年案件服判息诉率90.26%,位居全院前列。2022年以来审前调解案件58件,立案后调撤91件,案件调撤率41.27%,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

  三、勤学善思,注重总结经验,做本领高强的排头兵

  胡晓梅同志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总结经验,注重理论调研,无论审判任务多么繁重,从未放松过学习,做到笔耕不辍,取得了丰硕成果和突出成绩,是专家型法官的优秀代表。在2014年被评为淄博市法院第三届“业务带头人”。多篇案例获全市典型案例一等奖,获得2016年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26篇案例被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采用。2017年作为主笔出版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一书。共发表论文十多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5篇,在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获论文二等奖。主笔的《淄博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调研》获得2015年淄博市法治建设重大理论课题调研成果一等奖,同时被淄博市政法委《淄博政法》、《决策参考》专题刊发。参与上级法院组织的调研及课题十多次,并受到市委、市人大等主要领导的多次批示。同时,注重对基层法院速裁团队的指导工作,下发了道交案件诉讼要素式清单、赔偿明细表、诉前调解指引等材料,统一类案裁判标准,使速裁团队运行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提升两级法院民商事速裁审判质效。在今年我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关于类案解纷的研究中,编写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事实查明操作精要》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解答》。

  四、秉公用权,坚守纪律规矩,做清正廉洁的打铁匠

  胡晓梅同志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自律,勤政廉政,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廉政方面各项规定,始终保持严格自律,坚守廉政底线;自觉遵守中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生活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恪守法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始终做到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绝无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事情发生;坚持不忘初心,依法秉公用权,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守做人、做事、交友的底线。在审判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时刻用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意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始终坚持风清气正的作风,净化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圈,绝不因外力影响司法的公正公平,身体力行地维护法官和法院形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