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2-02-08 15:34:58
中新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马海燕 梁晓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其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实施家庭教育不当,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出现偏差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已经意味着家庭教育实施出现了严重问题,应当予以必要的干预。
该法草案第四章“家庭教育干预”赋予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和督促的权力,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具体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