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蓬莱公安
2022-03-18 19:11:12
3月14日以来,有关“蓬莱疫情来源传播链”的虚假信息在社交网络传播,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迅速行动,将传播虚假信息的蔡某某等21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蓬莱区蔡某某、梁某二人处以治安处罚;对侯某某、迟某某等19人进行批评教育。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或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