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

鲁中网

淄博市民从一诺阳光鑫城购房 交房后竟发现房产被查封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7-09 21:14:00


一诺·阳光鑫城。

淄博房产信息网查询信息显示毕女士所购房屋仍处于被查封状态。

  鲁中网·海报新闻7月9日讯(记者 孙丰鸣)日前,淄博市民毕女士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反映,她去年通过房产中介,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一诺阳光鑫城购进住宅一套,然而在查询网签备案信息时,竟发现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如今已经交房半年多,却无法进行网签备案。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业主多次催办房屋网签未果 查询得知房产已被查封 

  据毕女士介绍,20181116日,毕女士通过淄博高新区石桥恒鼎房产中介服务中心与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花费81.8万元全款购买一套住宅记者了解到,所谓“修改合同”,就是指在进行产权登记前,开发商与原购买者解除合同,并与新购买者重新签订合同的交易方式。 

毕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毕女士与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签订合同后1个月开发商如期交付住宅。之后,毕女士多次向售楼处询问何时可以办理网签备案工作人员却”为由,多次推脱。 

  20196月18日,毕女士在朋友提醒下,通过淄博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网签备案信息发现该房屋竟多次被查封最近一次查封日期为今年2月2日,查封单位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期限至2022年2月1日。 

  “房子被查封,什么手续都办理不了,我现在很担心房子会被拍卖”毕女士说,买房时,中介和开发商都未告知自己该房屋处于查封状态,以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该套住宅,希望开发商能尽快说明情况,妥善解决此事 

  被查封与开发商有关 被告被申请人均为一诺房地产 

  接受采访时,毕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淄博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证明。记者注意到,在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证明的“查封状态”一栏中共有2所查封单位对该套住宅进行查封,分别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记者通过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证明》中的协助执行书编号,查询到两份《民事裁定书》。编号为2019)鲁03民初23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被申请人为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裁定结果为冻结被申请人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编号2018)鲁0391民初728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被告为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裁定结果为冻结被告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437208元,如被告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不足1437208元,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记者淄博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若房屋处于被查封状态,则房屋不可办理任何手续,直至查封解除。随后,记者淄博房产信息网查询,目前,毕女士购得的住宅目前确处于查封状态。 

  开发商称不知房产被查封 业主已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 

  就此,记者首先联系到淄博高新区石桥恒鼎房产中介服务中心。一名王姓工作人员称该房屋是开发商与毕女士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出售给毕女士对于毕女士通过该中介公司购得住宅被查封一事工作人员表示,双方签订合同时并不知情。 

  随后,记者采访到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工作人员。巩女士称,若查封为公司所致,积极配合业主解决此事目前自己并不清楚售出住宅被查封一事,希望购房者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处进行核实。一诺阳光鑫城销售处的李经理表示,在与毕女士修改合同时,销售处并不知道该房屋已被查封,查封原因也不了解。 

  记者咨询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邹明卿律师了解到,原购房者与开发商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住宅卖给新购房者的方式并不违法。对以此方式房屋被查封问题,邹律师表示,若开发商是在知情情况下将住宅出售给购房者,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存在欺诈消费者嫌疑。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应到相关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处于查封或抵押状态,避免此类情况的出现。 

毕女士向法院提交的查封异议申请书。

  目前,毕女士已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查封异议申请书》,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 

本栏目所有稿件版权归鲁中网、鲁中晨报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