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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从天降 三天两起!险些砸到人 私家车接连被砸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7-10 09:04:00


  鲁中晨报-鲁中网7月9日讯(文/图 记者 张培 蒲泫奇) 今天上午,在淄博高新区一小区内,一栋高层住宅楼上忽然飞下一块砖头,一名女子骑车送孩子经过此处,差点被砸到,不过砖头还是砸中了一辆吉普车。

  今天上午8点25分,市民陈先生拨打本报3585000新闻热线反映,刚才淄博高新区上城名府幼儿园附近发生高空坠物。记者赶到现场后,居民陈先生指着11号楼南侧中间位置的一辆白色吉普车称,这辆车被高空坠下的砖块砸中,还没找到车主。

  记者注意到,这辆白色吉普车的引擎盖上有明显的砸伤痕迹,还有两道划痕。在该车车头前方约半米处散落着砖头碎块。

  “我刚送下孩子,准备开车走,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扭头就看到白色吉普车上有砖头滚落。”陈先生说,当他抬头看时,仅听到11号楼有关窗户的声音,但没看到是哪一户。他同时介绍,就在事发瞬间,有一名女子骑电动车载着孩子经过此处,幸好没有伤人,想想就觉得后怕。

  记者发现,事发位置西侧约20米处就是幼儿园。11号楼业主郝先生坦言,平时上午8点半前,很多家长带着孩子从这里经过,此前已发生过高空坠物砸伤车的情况。

  记者将上述情况反映给该小区物业。保安杨师傅告诉记者,前天上午,也是这栋楼,差不多在同一位置,从空中掉下来砖块,砸中了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和一辆白色轿车,所幸没有人受伤。

  随后,陈先生打电话报警,很快民警赶到现场,对此事展开调查。

  保安杨师傅称,他会将上述情况向物业领导汇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记者查询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请线索提供人陈先生持有效证件1周内到报社领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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