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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安交警细化措施 推进创建文明城市迎评工作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0-31 17:59: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0月31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白继农 罗苓秋)10月3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全市公安交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推进会,细化措施对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淄博市委宣传部副县级干部宋博,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泳,淄博电视台新闻频道总监碗兰增,淄博日报社社会新闻部主任毕研华等领导同志,各交警大队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及支队、大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市各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淄博公安交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聚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和重点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淄博公安交警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力军,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打头阵、当尖兵,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开展好创建活动。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落实。开展全市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交警大队及有关单位要全面推开对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确保在1个月内见成效,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综合管理水平。各级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在凝聚队伍合力、在勤务制度改革、在出行诱导、在规范便利群众停车、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等方面,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的开展。 

  转变理念,让“交警执法”真正发挥力量。要通过路面执法、窗口执法、“五进”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对各类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的宣传告知和法律教育。做好辖区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对接培训指导工作,使其成为辅助交通管理的重要力量。同时,要严格执法、自觉守法和文明行动做文明城市的“守护者”,让“交警执法”真正发挥力量。 

  宣传造势,营造全方位、立体化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让新闻媒体的宣传力量成为推动活动不断升温的“催化剂”,成为城市文明交通舆论环境的“催产剂”,成为为交警严格规范温和执法发声的“净化剂”。要通过设置曝光台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开展“为文明交通点赞”和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等活动,形成正面典型引领,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的舆论声势,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人人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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