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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荷塘月色部分业主遇“采暖难” 4户需分摊万余元公共电费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1-20 19:25: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1月19日讯(记者 张艳 赵烜艺)日前,淄博荷塘月色小区部分业主通过新闻热线(0533-5355377)反映,他们小区供暖方式分为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两种,今年起,物业突然要求使用水源热泵供暖的业主缴纳因采暖产生的公共电费,而该费用以前从未收取过,且买房、交房时工作人员未告知需要缴纳该费用。鲁中网记者就此进行调查采访。

桓台荷塘月色小区

  业主:买房时对分摊电费一事不知情 承担全部公共电费不合理

  18日上午,鲁中网记者来到淄博荷塘月色小区采访。该小区为联排别墅,分为B区、D区两部分。住D区一期的业主岳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采用的是水源热泵,供暖或制冷时,除了使用自家泵,还有一个室外公共泵,每个供暖季产生的公共电费在12000元到15000元不等。

 

荷塘月色内均为联排别墅,房屋面积在300至400平方米左右

  岳先生说,买房、交房时并没有人明确告知业主需要分摊该费用,现在房子装修好了,设备很难更换。“这笔钱应该是15户业主共同承担,但是现在我们这栋楼常住的就4户,只有我们几户平摊很不合理。”岳先生说。

  对此,小区业主董女士也感到不满。“买房的时候他们跟我们说是地源热泵供暖,现在才知道其实是水源热泵,更不知道是几户共用一个泵。”董女士说,现在她不仅要承担自家水泵因取暖产生的电费,比起使用地源热泵的业主,她还需要承担公共电费。更让她难接受的是,小区2010年交房,自己是今年入住的,此前业主从未承担过公共电费。

  董女士说,虽然之前对公共电费一事并不知情,但自己认为可以承担部分公共电费,物业却坚持要常住的几户业主均摊全部的公共电费。“这个泵当初是为十几户供暖安的,功率很大,但现在只让我们这几户去分担,很不合理。天气越来越冷,我们跟物业协商帮我们开一下泵,但物业始终不肯。”董女士无奈地说。

  物业服务协议要求业主承担该费用卖房时确未提及分摊电费一事

  就此,记者采访到山东瀚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荷塘月色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水源热泵供暖的是D区一期的10栋楼,约61户住户,每两到三栋楼共用一个水泵,因为泵是变频的,所以具体收费标准不同,费用在八九千元到一万五千元不等。工作人员说,物业去年夏天就将分摊电费一事通知业主,许多业主为了节省费用自己进行供暖管道改造,有些业主买了房子却不常来住,因此分摊公共电费的住户数量比预想中少。

山东瀚嘉物业有限公司荷塘月色客户服务中心

  “去年冬天冷,加上业主家里有老人、孩子,当时就想着再供一年暖,也给业主一些改造管道的时间。”工作人员说,以前是物业承担公共电费,如今很难有能力继续承担。随后,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荷塘月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范本,在业主(使用人)的权利、责任一章第5条中写明:“承担因自愿要求冬季不供暖、夏季不供冷,造成水源热泵系统的公共运行、维护费用及相关责任。”物业工作人员称,每位业主入住前,都已签订此协议。

荷塘月色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范本

服务协议中规定业主需缴纳水源热泵因公共运行产生的费用

  对于记者提出的空置房或已改造管道业主是否也需要分摊的疑问,工作人员称:“现在小区需要分摊电费的有十几户,其余的40多户自己出钱改造了管道,或者不在这里住,就是为不摊电费。按正常情况,就是谁使用、谁受益、谁承担。”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情况确实很棘手,但是目前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随后,记者采访到荷塘月色售楼中心的蒋姓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在向业主介绍楼盘时,提到过房子是分为地源热泵和水源热泵两批产品,但是确实未提及公用电费一事。“不管是水源热泵还是地源热泵,因为涉及到他们自己选择,具体费用我们也没法说,所以没有提及。但是在跟物业签署服务协议的时候,合同里应该有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说。

图片最右边一排楼为水源热泵供暖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杰盟律师事务所的郎丰林律师,律师表示,若业主对购房时的交易行为有异议,可以根据当时的购房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规定进行维权,如有特别约定,可以按照特别约定进行维权。至于不使用水源热泵供暖的业主是否需要分摊公共电费,需要物业和业主协商决定。

  目前,业主与物业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鲁中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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