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12-12 16:29:00
鲁中网·海报新闻12月12日讯(记者 张艳 赵烜艺 通讯员 滕修龙)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保持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桓台交警大队加大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队案件侦办中心加班加点,推进案件办理进度,12月10日,桓台交警大队对十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酒驾驶违法人员集中执行刑事拘留,有效震交通违法行为人。
据了解这十名人员中,有的是多次饮酒被查、有的是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查。2019年6月27日21时32分许,孙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顺桓台县耿焦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吉托村煤场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据调查,孙某于2014年3月11日,在博兴县博城五路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经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在孙某的血液检材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100.10mg/100mL。2019年8月7日22时47分许,齐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顺桓台县中心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紫悦城北门处发现在此处设卡检查的执勤民警后驾车逃跑,后在桓台县柳泉北路与镇南大街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经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在齐某的血液检材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126.52mg/100mL。2019年7月16日7时47分许,罗某无机动车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机动车状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顺桓台县高淄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桓台交警大队新城中队门口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84mg/100mL。经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在罗某的血液检材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187.94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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