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报业·鲁中网
2020-08-07 08:39:00
大众报业·鲁中网8月6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高文真)8月4日,高青公安破获一起吸食“笑气”案件,5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7月初,高青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唐坊镇李某、赵某等5人有吸食“笑气”的重大嫌疑。7月14日,当民警到达李某宿舍时看到房内一片狼藉,“笑气”的包装散落四处,5名男子意识涣散地躺在床上。民警将5人带至唐坊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询问,5人为了寻求刺激,自2019年12月起,在济南购买笑气后,在家中或打工的宿舍内吸食。随后,民警对扣押的气瓶内残留气体抽样后,送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定性分析。经鉴定,该气瓶中的气体含有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登记在册的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8月4日,5人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最新新闻请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关注鲁中网微信(lznewscn)
新闻热线0533-5355377,线索奖最低50元,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