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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区长路德芝接听12345热线问题办理情况出炉

来源:大众报业·鲁中网

2020-08-27 08:14:00


  大众报业·鲁中网8月26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郑强)8月26日,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发布《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问题办理情况》,就博山区区长路德芝8月20日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市民所反映的涉及不动产权证办理、高领补贴、公交线路等11个问题给出了回复。 

  1、博山区市民反映,其是裕祥花园小区3号楼3单元302户业主,已交房10年,2019年4月向锦海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缴纳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至今未办理,要求协调办理不动产权证。 

  博山区政府反馈:裕祥花园小区于2007年-2010年间建设,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未办理不动产证。2019年3月,裕祥花园小区列入博山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为了尽快帮助居民办理不动产证,由大辛社区居委会进行协调,代为办理。目前,已经办理裕祥花园小区的不动产母证。投诉人反映交纳的2至4万元费用,主要包括用于办证前期工作的地灾评估、房屋质量鉴定、土地出让金、契税(税率为1%-3%)、工本费、代理费等费用,由社区居委会预计收缴办证费用。以上费用待办理不动产证之后,方能计算出具体所需金额,并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多退少补。后期还需要缴纳包括土地增值税、城建税等相关税费,缴费金额根据房屋面积和房价计算,每户的交纳金额有所不同,相关的明细单据可到居委会查询。待交纳相关费用、资料齐全后2个月内完成办证工作。 

  2、博山区市民反映,其为企业退休职工,2018年淄博市实现高龄补贴全覆盖,但博山区只给无收入者发放高龄补贴,企业退休的80岁以上老人无高龄补贴,认为不合理,要求补发高龄补贴。 

  博山区政府反馈:根据《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和《淄博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关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规定“有条件的可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目前博山区实行的高龄津贴标准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42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70元,80周岁及以上无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10元。为更好地照顾好老年人的生活,博山区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决定自2020年9月份开始对未享受高龄津贴的80-89周岁有收入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切实解决群众诉求(此津贴为半年发放一次,12月31日前发放9、10、11、12月份津贴)。 

  3、博山区市民反映,白塔镇永安社区技校宿舍3号楼2单元3楼西户居民从垃圾堆捡拾垃圾后堆放在储藏室内,导致楼道内卫生状况差,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协调该住户清理垃圾。 

  博山区政府反馈: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属实,技校宿舍3号楼2单元3楼西户居民捡拾垃圾存在自家储藏室内,已做通被投诉人工作,21日组织人员对其储存废品进行集中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博山区白塔镇政府将对此处进行跟进督导,一是根据永安社区老年人较多、喜欢捡拾垃圾情况,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老人养成讲究卫生良好生活习惯;二是在社区10个住宅区继续强力推进环境治理提升工程,营造良好氛围,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发现一处处理一处;三是社区工作人员排班,每日不定时到相关区域巡查,发现问题马上处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4、博山区市民反映,城西街道办事处凤凰园社区3号楼3单元楼道内有大量垃圾及残剩食物堆放,要求尽快清理;该小区未安装天然气,要求协调安装。 

  博山区政府反馈:1、经调查核实,投诉人所述的楼道内的垃圾为该楼一楼东户房主捡拾、堆放,20日与21日两天,博山城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环卫工人共同将楼道内垃圾清理干净。博山城西街道办事处已安排专人每天到该楼道进行巡查,发现堆放垃圾及时清理。2、8月22日,博山区住建局、城西街道办事处、凤凰园社区居委会、博山国能燃气公司现场勘察,该小区距离天然气主管网较远,且小区内无合适位置安装调压装置。根据初步勘察,初步确定调压箱位置的方案,下一步将与社区居民对接协商,争取8月31日前确定好调压箱位置。博山区国能燃气公司已着手开始管网施工方案设计,博山区住建局同步配合办理施工手续,争取9月15日前入场施工,主管网及小区内管网施工周期约在3个月左右(12月15日)。投诉人在现场参与处理过程,对解决方案及工期安排表示满意。 

  5、博山区市民反映,2019年源泉镇麻庄村河道开始清淤治理,源泉镇政府承诺河道平均下挖1米,并完善护坡,修建三座桥,修建东侧生产路,但今年5月份麻庄村公告牌更改为下挖4.5米至8米,护坡至今未完善,桥一直未修建,汛期存在河水冲毁耕地的隐患,要求尽快处理。 

  博山区政府反馈:1、护坡问题。前期,淄河河道博山区源泉段遭受暴雨,出现河道严重淤积和多处水毁现象,给两岸群众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源泉镇于2019年5月份开始实施淄河源泉段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前期施工按照1米深度进行施工,但2019年8月“利奇马”台风过后,根据河道行洪情况,为提高河道抵御洪水能力,对河道深度进行了重新设计,河道深度在4.5米至8.5米之间。现已完成去年“利奇马”台风损毁的6000米护坡及麻庄段1公里浆砌石护坡,目前正在对剩余河道实施浆砌石护坡处理,确保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麻庄段剩余2公里护坡施工,保护好沿岸老百姓的财产生命安全。2、修桥问题。博山区源泉镇已与区水利局沟通,计划在该河段新建一座漫水桥保障村民出行。9月10日前委托设计单位对漫水桥进行施工设计,9月下旬待河道水位下降并具备施工条件后组织施工,11月30日前完工。3、修建生产路问题。施工单位已于8月23号开始对麻庄段生产路进行修建,争取10月31日前完成修建工程。 

  6、博山区市民反映,博山区每年举办文姜庙会,但2020年未举办,咨询以后是否继续举办。 

  博山区政府反馈:2020年文姜庙会由于疫情原因,为避免人群聚集引起传染风险,取消了轿辇、锣鼓等民俗队伍,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严密监控人流量、控制人数,但并不禁止个人进入颜文姜祠。今后,文姜庙会仍然会在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等要求的基础上继续举办,并不禁止个人参与文姜庙会。 

  7、博山区市民反映,1994年11月30日,其母刘凤英购买西关街2-1-05商铺,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房屋仍在开发商博山商业总公司名下,而其他商铺住宅均已办理过户登记,要求协调办理过户登记。 

  博山区政府反馈:经调查核实,投诉人购买的2-1-05号商铺为原博山第一百货公司建设,土地使用权人为博山商业总公司,土地母证号为淄国用(2011)第B01468号,土地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商业,未办理分户手续、房产手续。因该土地母证为划拨,现需缴纳出让金,转为出让性质后办理分户手续,同时需完善规划、建设环节手续后办理不动产首次及分户转移登记。现博山区城东街道办事处、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博山区住建局及博山区商业总公司正在依据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突出问题的处置办法抓紧推进投诉人反映房产的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博山区商业总公司已开始与投诉人共同查找梳理核实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的相关资料,资料齐全后2个月内完成办证工作。 

  8、博山区市民反映,域城镇荫柳村、徐雅村无公交车经过,居民出行不便,要求开通公交线路。 

  博山区政府反馈:针对投诉人的诉求,博山区交通运输局立即对该线路站点、线路走向进行调研,现已确定沿线站点设置,计划每天4个台班运行,现博山公交公司正在对车辆进行报站器定标,安装刷卡机等车载设备,并于8月25日对该线路进行了试运行。 

  9、博山区市民反映,其是李家窑社区的居民,其父亲的房屋有地契且已确权登记,城西街道办事处2020年5月9日在无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将其房屋院墙强拆,承德置业有限公司强行占用其房屋地皮进行建设,家中被断水断电,要求归还被占土地,恢复供水供电。 

  博山区政府反馈:1、院墙被拆除问题。因投诉人于今年5月1日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前提下,私自在门前建设墙体,所建墙体位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合法用地范围外,区相关执法人员现场告知和劝阻后,投诉人仍将墙体建成,在执法人员书面告知投诉人三日内自行拆除,到期仍未拆除的情况下,5月9日,区执法局和城西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将该处私搭乱建的墙体拆除。2、建设单位强行占用其房屋地皮进行建设问题。经现场查看,投诉人父母的房屋现保持原样,开发商成德公司并未强占其房屋、土地。3、断水问题。经调查,该房屋原自来水管道及水表位于北侧原邻居家院内,因邻居家搬迁拆除造成原自来水管道无法使用,非人为断水。4、断电问题。城西街道办事处会同供电部门一同查看了现场,该片区是供电部门提供用电服务,在动迁过程中,因许多拆迁户拆迁,原供电电网无法继续使用,供电部门根据住户申请,将用电改造为一户一表,并未断电。投诉人反映的房屋断电,实为该房主未申请一户一表改造,非人为断电。因原供水管道已废弃,城西街道办事处已联系区自来水公司,按照就近的原则,9月10日前给予接通自来水;按照用电办理流程,由用电方即房主,持本人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明,到用电服务大厅申请用电,供电部门接申请经审核后,将在三日内安排施工人员接线供电。 

  10、博山区市民反映,人才新政37条中,博山区增加补充条款中明确只针对本科生在外地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山人,建议扩大范围,将学历扩大为专科生。 

  博山区政府反馈:根据淄博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规定,对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事业单位职工返淄的,按照“同级对口”的原则安置,可使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又根据博山区《关于贯彻落实“淄博人才金政37条”吸引优秀人才到博山工作的补充意见》(博人才〔2020〕1号)第三条适度放宽外地在编在岗机关事业人员到博山工作条件规定,拟调入区内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投诉人为在外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山人,专科学历,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区人社局已与投诉人沟通解释,欢迎投诉人回乡创业。 

  11、博山区市民反映,2019年5月23日晨光山水缘小区10号楼4单元4楼、5楼为复式楼层,该楼层户主把原厨房的位置改为楼梯,将卧室位置改为厨房,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楼下居民生活,要求尽快督促住户恢复原状。  

  博山区政府反馈:经调查,目前该户未入住,有装修人员间断性施工。前期,博山区房产事业中心、博山区住建局、博山区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多次到现场取证,但房门紧锁无法入户,联系被投诉人,被投诉人拒不配合。8月18日,在博山区公安分局西冶街派出所提前通知被投诉人留在户内配合检查的情况下,住建局、西冶街派出所、执法局、公证处、城西街道再次现场取证,仍然无法入户,电话联系户主不接。在执法部门多次联系告知的情况下,8月21日,被投诉人答复住建局,其目前在外出差,8月31日前出差回来后和住建局联系现场接受检查。目前因无法进入被投诉人房屋内进行违法情况调查核实,计划9月10日前完成与当事人的对接及现场调查核查工作,并根据调查核查情况确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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