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5 18:05:23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2月5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贾红菲)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对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查严管态势,确保春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高青交警也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的危害大、代价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加强自我约束,杜绝交通违法,尊重生命,守住平安。
案例一:酒后驾车上路行驶 心存侥幸被交警查获
2月3日,高青交警大队高城中队在花沟镇某村路段巡逻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5时50分左右,执勤民警对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鲁M15***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查,驾驶人在经过酒精呼气检测后,吹测值为18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了解,驾驶人崔某某,滨州人,当天中午与朋友在邹平市某餐馆吃饭时喝了白酒,饭后由朋友驾驶鲁M15***号小型汽车带着崔某某到花沟镇拉货物,在给一辆货车装完货后,朋友驾驶货车先行离开,崔某某在明知饮酒后仍抱有侥幸,驾驶该车欲返回滨州市,在行驶大约五分钟后被执勤民警查获。
案例二:安全不是儿戏 交警及时查处
2月3日14时7分左右,高青交警大队青城中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沿036县道由西向东行驶的无牌白色电动四轮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饮酒后驾车嫌疑,随即让其下车接受酒精吹气检测,吹测值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在对其进行信息核验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某仅持有E证,而他驾驶的四轮电动车需要C证,王某某属于驾驶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经过进一步询问得知,当天中午王某某在家喝了“点”白酒,酒后驾车带着妻子与两个孩子出门,被交警查获。安全不是儿戏,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案例三:事再急 安全不能丢
2月3日下午,高青交警大队大芦湖中队在辖区内巡逻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4时许,执勤民警对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经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吹测值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经进一步查询发现驾驶人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涉嫌醉酒驾驶无牌机动车。据王某某称,自己是滨州人,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大约“二两半”62度的白酒,因着急去卖粮,便在明知不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拉着一车粮食到高青某村去卖,结果被执勤民警查获。
案例四: 朋友相聚开心 酒后驾车不该
2月4日,高青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沿田溢路巡逻查纠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14时35分左右,执勤民警对一辆鲁CJ3***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查,驾驶人经过酒精呼气检测,吹测值为8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了解,驾驶人赵某,当天10时30分左右与朋友在某饭店吃饭,期间喝了大约“一两半”白酒,大约14时左右,赵某饮酒后开车带着朋友离开饭店想出去转转后顺路回家,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
目前,四人的血样已被送检,如果检测结果达到醉驾标准,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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