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2-03 09:04:08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2月2日讯(记者 高阳)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风险,保障外来人员在淄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暖心过年,让留淄过年外来人员感受“淄博温度”,1月30日,淄博市发布《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淄’在过年”行动发放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月2日,为充分保障春节期间留淄过年市外人员需求,相关部门发布了对《细则》的补充公告。
该公告显示,非淄博户籍人员可在2月11日前,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派出所或通过互联网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1月30日至2月11日,在淄博市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且留淄过年的非淄博户籍人员,可于2月14日-2月28日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申领、并在确定参与春节消费券活动的商家使用消费券。1月29日前,已在公安机关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非淄博户籍市外人员,按原《细则》规定执行。
此外,经公示和逐个签约,淄博市商务部门公布了包括20家商超及76家餐饮企业在内的参与春节消费券活动商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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