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09:05:38
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出租车科发放淄博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5月11日讯(记者 李庆宇 见习记者 王钰程 通讯员 王巍)5月11日下午2点30分,淄博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发放仪式,在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公交东站举行。记者获悉,本次活动是淄博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发放的起点,预计6月20日将淄博市所有合格过审的经营权证明发放完成。
11日下午2点30分,在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公交东站,记者看到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出租车科的工作人员,正拿着走向出租车驾驶员。
“今天的活动共计发放149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出租车科科长路林刚告诉记者。路林刚表示,今天上午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全市召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发放,为了积极开展项目工作,下午就开启了证明发放工作。
发放淄博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
路林刚告诉记者,由于原来没有淄博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出租车驾驶员存在产权、经营权不清晰等弊端,现在有了经营权证明,明确了经营权的使用人必须是车主,有效避免了以往出现的产权、经营权矛盾。
“以前营业权不明确,归属到公司挂在公司名下,现在营业权明确规定到个人名下个人归属感更强了。”出租车驾驶员夏先生告诉记者。
目前,全市共有巡游出租汽车6519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24家,从业人员 9208人。出租汽车行业在解决群众出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存在司企之间矛盾加深、行业稳定基础薄弱等现象,存在车辆产权不明晰、经营权管理不尽规范、服务水平难以提升,以及新旧业态冲突等问题。特别是近几年,移动互联网快速融入出租汽车行业,在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众出行的同时,对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也带来冲击,行业矛盾进一步凸显。淄博市政府按照重大决策事项的程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经市委、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通过,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深化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经营关系的实施意见》。
出租车驾驶员领取淄博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以全面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等重大决策为指导,坚持法治化和市场化发展原则,理顺企业、车辆所有人(车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权责,是淄博市出租行业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对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出行需求,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车辆经营权使用人为车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车主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进一步明确车辆产权、经营权属车辆所有人(车主),实现车辆产权和经营权“两权合一”。
记者获悉,目前淄博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计划发放6419张,预计6月20日发放完成,期间如若驾驶员自身存在车辆合同纠纷、驾驶车辆公司纠纷等问题将不能保证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