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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镇村便民服务“三三模式” 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05-15 12:12:0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5月15日讯(通讯员 姜兴国 王可端)“以前办理这些业务需要跑到区政务服务大厅,非常不方便。现在来镇便民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就把所有业务都办完了,不用来回跑,非常快捷,而且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也很好。‘一窗通办’给老百姓帮了大忙了,我很满意!”博山区博山镇便民服务中心一办事群众激动地说道。

  近年来,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探索形成了镇村便民服务“三三模式”。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三个一”,即:“人员一口管理、事项一窗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全面实行“三个办”,即:一般事项“就近办”、高频事项“自助办”、复杂事项“帮办代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打通了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三个一”模式

  实现政务服务“进一门、到一窗、盖一章、办所有事”

  人员一口管理。创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体制,打破原来委办站所派人进驻模式,采取人员择优划转、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理顺人员隶属关系,打造一支真正属于便民服务中心“自己”的队伍,将镇(街道)的便民服务由“虚”变“实”,解决了原先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管不住、也管不好等问题。通过改革,淄博市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精简,压减率达57%以上,平均年龄由47岁左右下降到35岁,行政运行成本压减68%以上,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内部管理和对外服务有了质的提升。

  事项一窗通办。镇级政务服务事项,多数存在阶段性办理情况,造成大厅窗口“忙闲不均”。通过事项划转,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分配业务,重新梳理办理流程135项,专门制定综合服务指南,实现事项办理“一窗进、一窗出、一窗通办”的综合服务模式。采取集中业务培训、综合服务能力培训等措施,推行“零基础手册+实战演练+轮岗培训”的全科人员培训模式,全方位提升人员素质。建立窗口“好差评”评议、考核末位淘汰等机制,保障工作有序规范开展。通过“一窗通办”,统一调配人员、事项,将窗口业务平均分配,实现企业群众来大厅办事“找谁都一样”,将人力资源的优势发挥到最大。试点在周村区设立镇行政审批服务所,试点在桓台县马桥镇、临淄区金山镇设立政务服务局,试点在各区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区(县)审批局受理窗口,审批所、政务服务局与区县局同等权限,将区审批服务局大部分审批业务下放至审批服务所、政务服务局受(办)理,让企业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

  一枚印章管审批。镇级各类便民事项结果材料,需要各职能站所加盖印章才有效,无形中增加了手续办理环节。实施印章管理改革,变事项办结后分头盖镇政府或委办站所印章为只盖便民服务中心的印章。梳理便民中心划转的135项职责权利,规范化编制权责清单和事项清单,完善镇级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和网办能力,确保镇级便民服务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说了算”。统一刻章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印章,凡是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事项结果,均加盖“便民服务中心”一枚印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简政放权,梳理个体工商户涉及到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授权委托的方法,赋予便民服务中心实质性审批权力,进一步扩充镇级可办事项。通过推行镇级“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只找一个部门,135项镇级事项实现“一次办好”,业务平均办理时限缩减到1.2天,群众办事跑腿次数平均压减到0.7次,大大提高了基层服务效率和质量。

  村级便民服务站实行“三个办”

  实现政务服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一般事项“就近办”。以“六有一能”为标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在全市率先将电子政务外网延伸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实现民政、社保、计生等65项业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一窗受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求职登记等15项业务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直接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高频事项“自助办”。携手金融(邮、商)机构打造“政务+金融(邮、商)便民微服务厅”项目,将银行(邮、商)大堂“变”政务大厅,实现基层政务服务“自助办”。截至目前,已有177家合作服务网点可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社保费缴纳、环评备案、车购税缴纳、食品经营许可等至少20项政务服务业务。推进“基层一窗”建设,将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延伸布设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实现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目前,已在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布设政务服务自助设备75台,可查询办理商事登记、人社、交通、不动产、税务等108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着力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

  复杂事项“帮办代办”。坚持将村一级作为帮办代办服务的基础落脚点,重点围绕农村群众关心的民生事项,开展村级帮办代办服务。全面制定帮办代办服务标准,明确帮办代办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咨询告知、授权委托、开展帮办代办、协调办理、跟踪反馈、评价归档”“六步法”帮办代办流程,实现帮办代办规范化。建立帮办代办队伍,以党建为引领,发挥村(社区)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成立村级便民服务“红色代办”服务队,按照“就近就熟”的原则,每名党员干部联系一定数量的企业和群众,志愿为本村(社区)企业群众代理代办政务服务事项。

  目前,淄博市92个镇(街道)、2927个村居全部建有满足企业群众办事基本需求的便民服务中心、站点,镇级可办理事项135项,街道可办理事项118项,村级办理(代办)事项79项,社区办理(代办)事项60项,85%以上镇级事项可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了镇村政务服务资源配置,有效化解了政务服务供需矛盾,让企业群众享受到了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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