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6 14:48:31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5月26日讯(记者 王镇 见习记者 阎小雨)5月26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家干事创业“十条措施”“十条严禁”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启明就保障企业家干事创业相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淄博市公安局制定“十条措施”“十条严禁”,保障企业发展。
5月26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家干事创业“十条措施”“十条严禁”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淄博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关心关爱企业家部署要求,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全场景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为打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作出了公安贡献。近期,市公安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市县公安机关党委班子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和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家干事创业“十条措施”“十条严禁”,全力打造“速度最快、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群众最满意”的公安服务品牌。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公安局制定“十条措施”保障企业家干事创业。
开通惠企利企绿色通道。为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办理户籍、出入境、车驾管业务畅通“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专享服务,优先快速办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方便外地来淄博市投资、经商人员生产生活。
最高效率办理涉企审批。建设全市电子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电子政务政企、企企之间电子印章自由使用。涉企审批事项第一时间受理,最快速度办结。企业外籍专家人才居留许可、签证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家出国(境)证件办理当日完成审批并提交省公安厅制证。
优化涉企交通管理服务。扩大新能源货车和纯电动轻型货车在城区通行范围和通行时段,对新能源货车、纯电动轻型货车和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及邮政快递等涉民生配送的大型货车存在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
严打涉企突出违法犯罪。从严从快查处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暴力讨债、恶意阻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涉企违法犯罪,及时为企业挽损。
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加大对企业品牌、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重点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制售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犯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帮助创新型企业参与竞争、加速成长。
强化企业周边治安防控。整合巡特警、交警和派出所警力资源,加强对全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的巡防守护,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深入摸排企业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凡接到企业投诉治安问题,情况属实的,3天内开展治安整治。
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建立涉企警情快速响应机制,对侵害企业利益的警情,做到快速出警、规范受理、妥善处置。
全力维护企业合法信誉。加大涉淄企业网上信息巡查力度,快速查处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的网络舆情,依法打击损害企业声誉、商业信誉,以及故意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信誉。
建立警企联系服务机制。市县公安机关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全市部分重点企业,其他重点企业建立“警企联络员”“经侦信息员”制度,选派辖区派出所民警担任联络员,对口联系、上门服务,全力为企业解忧纾困。
畅通企业监督投诉渠道。自觉接受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托12389举报投诉电话、淄博微警务等渠道,对涉及公安机关执法服务过程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受理核查、规范处置、反馈答复。
淄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启明进行新闻发布
此外,淄博市公安局还制定“十条严禁”划定底线红线。淄博市公安局结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研究制定“十条严禁”,明确公安民警与企业交往界限,从严划定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做到既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又依法依规、廉洁用权,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安全罩”“防护网”。依托12389投诉举报电话,对涉及公安机关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受理核查、第一时间规范处置、第一时间反馈答复。对企业和企业家反映的重大问题,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对违反“十条严禁”规定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会上获悉,淄博市公安局实行“挂包机制”搭建警企直通车。据了解,淄博市公安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首先要服务发展,服务发展重点要服务企业”的工作导向,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带头,分工挂包联系全市35家重点企业、30个重大项目,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联系直通车,每年至少到挂包企业走访座谈2次,深入了解企业所急所需所盼,现场办公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公安分县局参照市局模式实行班子成员挂包联系服务机制,其他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落实“警企联络员”制度,做到主动跟进、全程服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记者提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