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1 21:09:0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2月31日讯(记者 王钰程 通讯员 赵刚)2021年11月8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警: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部受伤严重。接警后,张店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事故现场地面上留有血迹,人已送往医院。勘察完事故现场后民警立即赶到医院。
经了解,伤者年龄50多岁,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严重受伤,目前已被送进重症监护室。为确保伤者及时得到救治,根据《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方案》要求,民警立即同医院进行了沟通,并向领导进行汇报,启动了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因抢救费用较高,民警与车辆保险公司协调先行垫付保险金,并立即向支队救助基金办公室汇报情况,协助伤者家属办理了申请救助基金的手续。支队救助基金办公室启动救助程序后,很快将救助金5万余元拨付医院,解决了伤者的燃眉之急。目前经过开颅手术,伤者病情稳定。
在本次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头部严重受伤,导致脑部出血危及生命。汽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在雨雪天气也未降低行驶速度导致事故发生。张店交警在此提醒:在道路上通行时,一定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谨慎驾驶,安全出行。